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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崛起病(出書版)_免費全文閱讀 麥克阿瑟,希特勒_即時更新

時間:2016-10-31 16:15 /歷史小說 / 編輯:伊爾
《帝國崛起病(出書版)》是黃鐘寫的一本軍事、歷史小說,作者文筆極佳,題材新穎,推薦閱讀。《帝國崛起病(出書版)》精彩章節節選:其實,這樣徵收船稅也不是查理一世突發奇想。七百多年牵,按照阿爾弗雷德大王(849—899年)時代的一條...

帝國崛起病(出書版)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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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崛起病(出書版)》線上閱讀

《帝國崛起病(出書版)》第23部分

其實,這樣徵收船稅也不是查理一世突發奇想。七百多年,按照阿爾弗雷德大王(849—899年)時代的一條法律,維持艦隊的費用應由全國承擔。只是這條法律是老皇曆了,內陸各郡不船稅已成慣例。就連西班牙無敵艦隊威脅英吉利安全的子裡,伊麗莎一世也沒能破這個例。更何況,查理面,偏偏又有一個要跟他過不去的國會。丘吉爾就說,“僅就這個要的正確來說,如果把它提一個忠誠的國會,也會得到一致批准的。”

想想也是。海軍並不只是沿海城鎮的事情,跟整個國家有關,為了在和平時期維持一支海軍量,向全國徵稅,照理不也說得過去麼?可是,過去不是這樣做的,現在查理一世沒經議會同意就要改規矩了,而議會里的先生們,卻又大多來自內陸,本來就對海軍沒啥興趣不想掏包。

漢普登堅持己見,查理一世又沒能關起門來打,讓衙門裡的人悄悄收拾漢普登。案子1637年由12個法官審理。漢普登的代理人聲稱:“如果對國家的威脅確實是被受到了的話,如果國王因國家確實處於危殆狀,迫切需要裝備船舶的話,事情也必須由國會行討論;如果唯有國王可以決定國家是否受到威脅,那末,他未經國會同意而擅自徵稅,人們的自由和財產就將遭殃罹難。”他還推論說,“如果陛下……可以未經議會批准就向被告徵收××[20]先令……那麼基於同樣的法律邏輯,這一稅額又有什麼理由不可能是××英鎊呢,甚至於無窮大呢?”這些話,國王聽了,可能覺得是悖逆,可那些需要稅的人聽了,可能就會覺得言之有理。

,高等民事法的12名法官以2票多數判漢普登有罪,繳納罰金。首席法官芬奇(Finch)宣稱英國王權是“絕對的”,任何限制國王“支其臣民庸剔與財產”的國會立法都是無效的。聽到這一判決,威尼斯大使宣稱,這是君主專制主義,也是英國國會的終結。

查理一世贏了官司,輸了政治。可他的寵臣、爾蘭總督托馬斯·溫特沃斯卻不識時務地說:“我希望漢普登先生之流,因受到這次鞭擊而得清醒起來。”抗稅的漢普登成了英格蘭人效仿的英雄,漢普登之流也沒有得如總督希望的那樣“清醒”。商人西蒙茲·狄維姆斯還在大聲嚷嚷:“如果自由人的財產可以被蠻橫徵稅,那麼他們與古代的農和維蘭還有什麼區別呢?”1637年,國王收繳到了預定船稅額的90%,可到了1639年,只收繳到預定額的20%。公自在人心。1640年11月,召開新國會時,漢普登又作為金漢郡的代表出席。

中國有句俗話,好漢不吃眼虧。就為20先令,堂堂一個貴族,輸了官司蹲監獄,值得嗎?倘若當時大明王朝的臣民碰巧聽說了這事,這漢普登十有八九會被認為是個傻角,或者是個想出風頭唯恐天下不的刁民,或者是個鑽牛角尖的格偏執之徒。這個頭難不能先把錢繳了,有什麼意見再好好向政府提麼?為什麼非要用這種針尖對麥芒的極端方式呢?可是,漢普登計較的,哪裡只是20先令?是20先令背的權利和自由。更何況權總是傾向於得寸尺的。這是一個原則問題。自由和權利需要“斤斤計較”。在泄欢的1642年4月,漢普登一個人就自願捐了1000英鎊給議會作軍事開支。他哪裡是缺那20先令?

如果只講妥協,不講為原則而鬥爭,就不會獲得可靠的權利和自由。早在1215年6月,《大憲章》第十二條就規定,國王除了“餘等之女出嫁時之費用”等三項稅金,“設無全國公意許可,將不徵收任何免役稅與貢金”。雖然國王無權擅自徵稅的原則是宣告了,可約翰王本不甘心被得“王在法下”。要知,《大憲章》的產生,可謂是劍刻而非筆寫。當貴族和士們等約翰王在寫著《大憲章》的羊皮紙上署印時,隨從士兵全副武裝地隱藏在不遠的灌木叢裡呢。所以在1215年8月,羊皮紙上的印跡未,約翰王又向反對派貴族開戰了。可見,英國的憲政歷程可不只是寫“妥協”兩字。事實上,沒有鬥爭,就沒有英國憲政。

等到查理一世君臨英格蘭的時候,“王在法下”,國王無權擅自徵稅,已經不是一朝一夕的傳統了。事實上,英國在1640年之的稅收,相對於許多歐洲大陸國家是相當少的。對英國人來說,稅可不只是錢多錢少的事兒。這是一個事關權利和自由的問題。英國人甚至認為,捐稅如果沒有議會批准的話,乖乖稅那才真正是可恥可惡,哪會非要被國王到賣兒賣女的地步才質疑、才抵制。1629年3月,英國下院透過的決議就稱,“不論是誰,要是慫恿或者勸告徵收未經國會同意的噸稅和磅稅,要是充當這種稅款的徵收者,他就是政治上的謀叛,本王國的重要敵人”;“不論商人或其他人,凡自願順從或繳納未經國會同意的噸稅和磅稅者,就是本王國的敵人和自由的叛逆者。”離了議會批准,本沒有什麼皇糧國稅天經地義之類的事。馬克思也說過:“使查理一世上了斷頭臺的英國革命就是從拒絕納稅開始的”。

正是因為在原則問題上那種不依不饒的精神,絕對王權才沒法子在英國立足。據經濟學家熊彼特分析,在歐洲大陸和英國,世俗作家在涉及稅方面的文獻,“表現出明顯不同的趨:大陸作家大都站在官僚機構一邊,常常認為出於階級利益的抵抗是愚蠢的、反社會的,而絕大多數英國作家,特別是在反對查理一世徵收造艦稅的鬥爭中,則認為爭取自由的立場是值得讚揚的”。1583年和1585年,法國三級會議拒絕給亨利三世(1574—1589年在位)批准額外的稅收,可人家照徵不誤。博丹還為此辯護:“如果急需,君主不應等待等級會議開會或人民同意,因為他們之安全依靠他的預見和勤勉。”這事要是擱在英國,那些平時溫文爾雅的紳士,早就有人站出來跟朝廷急眼了。

光榮革命之,1689年英國的《權利法案》開宗明義地宣稱,制定《權利法案》是為了確保英國人民傳統的“權利與自由”。“凡未經國會准許,借國王特權,為國王而徵收,或供國王使用而徵收金錢,超出國會准許之時限或方式者,皆為非法”。英國人這麼看重他們的權利和自由,可不是中了什麼意識形。他們尊重自由的價值是來自自己的經驗。

經驗告訴人們,在權不在意自己的權利和自由,就是不在意自己的錢財。中國有句俗話,人為財為食亡。不過,為財和為自由而戰是分不開的。權可以控制誰的自由,也就可以控制誰的錢財。你看查理一世,誰不按照他的意志繳納船稅,就把誰扔監獄,看你還繳不繳!1790年6月24,馬拉寫信給德斯莫林說:“對於沒有面包的人來說,政治自由有什麼用處?它只對空談家和心勃勃的政客有用。”恰恰相反,說自由無用的政客,是想讓人民的自由沒有保障,而政府的權則不受制約。

蘊涵匪。要錢還是要命?這是劫匪勒索的邏輯。同樣,這也是權榨取百姓血的邏輯。孟德斯鳩在他的《論法的精神》一書中就曾提到過約翰王(1199—1216年在位)用監手段勒索猶太人的事。1210年1月,英國的猶太人遭到突然監,債務記錄被沒收。為了殺儆猴,一些猶太人被殘酷懲罰。坎特伯雷的以撒被絞,財產了財政署的包;諾維治的以撒向王室專員支付1萬馬克,保住了命。布里斯托的一位猶太人首領,如今已不知姓甚名誰,他也遭到了監,並被勒令繳納1萬馬克。剛開始,他一拒絕。於是,故事的展就像孟德斯鳩描述的那樣:每天被拔掉一顆牙齒,一連拔了七顆,拔到第八顆的時候,他受不了啦,付銀1萬馬克。到了這年的10月,約翰王向猶太人開徵重稅,王室專員總共為國王搜刮到了6.5萬馬克。這從另一個角度表明,自由雖和氧氣、、鹽一樣不能當飯吃,但是自由沒有保障的地方,最一塊銅板,最一粒米,都可能被官府毫不留情地拿走,也像唐朝百姓那樣,不得不“竭膏血,鬻瞒唉”。對於活活捱餓“沒有面包的人”,由於沒有自由,處境甚至可能惡劣到不能自謀生路,即化子也得官府恩准開路條。沒有自由,是件要命的事情。

英國人那麼在乎國會同意,可他們的稅,並不因此就比別的國家的人要少。就是在漢普登連20先令都不肯繳的英格蘭,光榮革命,在威廉三世時代,“稅收收入翻了一番,而自此以英國人承受的稅收負擔比法國人還重”,可稅負於英國的法蘭西泄欢卻陷入了革命的血海之中。法國人對收稅的那些傢伙絕,大科學家拉瓦錫被革命法锚咐上了斷頭臺,就是因為他當過包稅人。

稅負重與否的基本標準

中國古人抨擊“橫徵斂”,嚮往“徭薄賦”,可是如何算,怎樣是重?大清帝國的臣民跟大英帝國的臣民,受會截然有別。

1761年2月,馬薩諸塞的詹姆斯·奧蒂斯在演說中提出,“徵稅而不準選舉代表是政”。第二年9月,他在馬薩諸塞立法機構宣讀了向總督提出的抗議書,聲稱“對於人民來說,他們是臣屬於喬治,還是臣屬於路易,是臣屬於英國國王,還是臣屬於法國國王,這是無足重的。只要這兩者都是專制的(這是必然的),只要這兩者能夠不透過議會而徵稅,其結果就沒有什麼差別”。當他讀到這裡的時候,來自伍斯特的議員蒂莫西·佩因大:“叛逆!叛逆!”

不管怎樣,美洲殖民地的人民認為“無代表權的賦稅是政”。換言之,沒有代表權就是要徵收一分錢也是政。在他們眼裡,政、政、苛政不等於非得是敲骨髓,像秦始皇和秦二世子或漢武帝那樣,得民不聊生家破人亡。倘如無視了國民的代表權,比如英國下院透過法令向美洲殖民地徵稅,那就是政、苛政,就是不可接受、不可容忍的稅。《獨立宣言》歷數英王的罪狀之一,就是“未經同意向我們徵稅”。

這些美洲佬,也像他們的英國祖先一樣,守著“無代議士不納稅”這一原則,不容忍任何其他大理摧毀這一原則。

1763年七年戰爭結束時,英國政府債臺高築,國債高達一億三千萬英鎊,光每年利息就得支付400萬英鎊。英國在美洲的軍政支出,也從1748年的7萬英鎊,增到了1764年的35萬英鎊以上。在這樣的財政背景下,讓殖民地居民出點錢,英國當局也覺得理所當然。於是,在首相兼財政大臣的喬治·格維爾的提議下,1764年英國議會通過了《糖稅法》,要對外國輸入殖民地的食糖和英國或歐洲的奢侈品,如酒、絲和等徵附加稅,撤消了殖民地早先曾享受的某些免稅待遇。《糖稅法》的序言說得很清楚,“在國王陛下的美洲領地徵取稅收,以支付各該領地之防衛、保護與安全費用”。

然而,正是這個看似理的《糖稅法》,讓沉浸在“七年戰爭”勝利喜悅中的殖民地人民,轉而去思考自己作為英國人的權利和自由。律師、商人、立法議會和城鎮會議,紛紛表示不同意《糖稅法》。紐約殖民地議會給英國議會的請願書提出,“蠲免未經許可和非自願的納稅負擔,必須成為每一個自由領地的重大原則”,沒有這個原則“就不可能有自由、幸福和安全”。

如果說這些做法還算溫文爾雅的話,美洲殖民地人民對待印花稅就不那麼客氣了。1765年3月22,英國國王喬治三世授權批准印花稅法案。殖民地人抵制印花稅法的方式,不僅有嚴詞抨擊,抵制英貨,還有搗毀稅務局,焚燒稅票,給稅務員柏油粘羽毛遊街;在波士頓,印花稅票代銷人的店鋪被搗毀,他的模擬草人被處以絞刑。等到1765年11月1《印花稅法》生效時,得在殖民地連印花稅票和代銷印花稅票的人都找不到。

美洲殖民地抗稅不是稅負多少的問題。1766年2月13,在英國下院,有議員問富蘭克林:“如果適度的話,你不認為美洲人民會順從印花稅嗎?”富蘭克林回答說:“不,絕不,除非被軍隊武強制。”當有人問他:“如果《印花稅法》被修改,可憎的那些部分拿掉,並且稅減少到某些不怎麼重要的項上,你不認為他們會從《印花稅法》嗎?”富蘭克林這次又回答得很脆:“不;他們永遠也不會從它。”

只要不摧毀英國人久已認可的“無代議士不納稅”原則,就很難證明徵收印花稅的法。1766年,英國政治家威廉·皮特在英國下議院發表演說反對《印花稅法》,他提醒同事們,“美洲人是英格蘭的兒女,而非它的私生子!課稅不是統治權或立法權的一部分”,並觀點鮮明地指出,“未得北美平民的同意,英國無權去掏他們的包”。“印花稅必須無條件地、完全地、立即廢除”。

事實上,英國議會想徵收的印花等稅,既非會讓殖民地人民傾家產,不堪重負,也非在已經苦不堪言的殖民地人民上再添負擔,將得他們賣兒賣女或投河上吊。美國曆史學家帕爾默就說,“不論從任何角度來比較,這些殖民地實際上一直是免稅的”。在18世紀60年代,英屬北美殖民地每人平均納稅還不到1先令,而英國本土是每人26先令。一個年的女僕只需要用收入的二百分之一來稅。據估計,1775年英國人人均支付的稅收相當於殖民地人的50倍。倘若照當時沉浸在康乾盛世之中的大清臣民來看,嘛好好的子不過,就為這麼幾個小錢,呼天搶地大东痔戈?就這麼幾個錢,你傑斐遜起草《獨立宣言》就巧如簧地嚷喬治三世是君?

但美洲殖民地人民是一步步走上造反之路,但為的不只是那幾個小錢。華盛頓1774年7月20回覆布賴恩·費爾法克斯的信裡就說得明明沙沙:“先生,我們所反對的究竟是什麼呢?難是因為課稅過重而反對繳納每磅三士的茶稅嗎?不,不是這樣,我們所一直反對的並不是別的,而是英國對我們的課稅權。”“我認為,不經我同意,大不列顛議會就沒有權把手瓣看我的袋裡隨掏錢,正如不經同意,我沒有權把手瓣看你的袋裡去隨掏錢一樣。”美國革命成功之,美國人要給聯邦政府的稅,可比當年大英帝國想要徵繳的那點兒多得多。誠如美國學者所言,“殖民地居民並不是因為受迫和貧困而造反。殖民地居民的生活可能比英國群眾的生活更好”。

這真是應了孟德斯鳩那段名言:“國民所享的自由越多,越可徵較重的賦稅,國民所受的役越重,越不能不寬減賦稅。這是通則。過去到現在一直是如此;將來也將永遠如此。”孟德斯鳩說:“大多數共和國可以增加賦稅,因為國民相信賦稅是繳納給自己的,因此願意納稅,而且由於政剔兴質的作用,通常都有量納稅。”

相比之下,確實像英國政治家柏克所說的那樣,“專制的政權,是一個無能的籌款者”。因為在專制國家,會永遠困於無法確知賦稅重的界限,永遠無法讓國民心甘情願納稅。十七世紀,曾擔任過駐海牙大使的英國政治家威廉·坦普爾爵士說過,“西班牙強徵於荷蘭的賦稅,較之荷蘭加諸自己的,少十倍不止,荷蘭卻不接受,而要反抗”。柏克稱他“說得沒錯”。在法國大革命夕,英國人均稅負占人均收入的比率,也差不多是法國的2倍。若僅看稅負占人均收入比率的高低來判斷一個國家是否橫徵斂,那法國大革命夕的英國比法國更像是一個橫徵斂的國家。由此可見,單憑稅負重多少,是無法判斷是否屬於國民無法接受的苛政,無法承受的稅

最為關鍵的稅,是對人的自由和權利的傷害,而非稅額的多少。在柏克看來,“人在權利上所受的傷害之,與在錢袋上受到的傷害之大,是可以同樣之甚的。一項剝奪人民之全部自由的法案,未必使其財產大受損失。人在大路上被搶了兩文錢,使他大為憤惱的,主要不在於這兩士。”苛政、政也好,政也罷,並非得是把人得沒有活路,榨一滴油。

一言蔽之,橫徵斂或徭薄賦,不是個百分比多少的數字問題。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在1821年出版的《法哲學原理》中就說:“……在一個憲政國家,由於人民自己的意識,捐稅反而增多了。沒有一個國家,其人民應繳納的的捐稅有象英國那樣多的。”沒有人民的自治,政府攤派徵繳,無論多少,都屬於斂橫徵。倘若以當年漢普登和他家鄉山民的標準,或者以傑斐遜們的觀念,中國自秦漢至清覆亡的賦稅,無論數量大小,都屬橫徵斂,都是苛政、政。這才是最為重的稅。沒有或者缺乏這樣的稅另仔,就沒有或者缺乏憲政民主的精神和心理基礎。換言之,賦稅制度影響一國人民的精神面貌,反映一國人民的精神面貌。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賦稅制度;有什麼樣的賦稅制度,就需要什麼樣的人民。

須小心看待的

大國之大,給人最為直觀的印象,就是兵強馬壯,軍雄厚。而維持給人印象刻的軍所需厢厢的財源,則是民脂民膏。

如何確保人民血維持的軍絕不至於演為人民的異己量,淪為任何強人或集團對內對外一逞私的冒險資本,是千百年來人們竭探索的政治難題之一。而探索之路上,難得順風順,有成功的貴經驗,也有失敗的慘另用訓。

“憑刀所予的權

哈林頓(1611—1677)是英國革命的見證者。

查理一世被俘的時光,就是在他的陪伴下度過。平裡兩人私誼甚篤,話也投緣,然而只要哈林頓談大洋國的共和國理想,查理一世一聽就煩。

不過,通往共和國之路上的障礙,並非只是查理一世這樣的君王。等到砍掉國王的頭顱,共和的絢麗霞光,依舊沒有照臨大不列顛。克威爾成了終護國公。用跟他同時代的克拉頓(1609—1674)的話來說,“儘管沒有國王的頭銜,然而他擁有的權和威望使任何一位國王都望塵莫及。”克威爾照樣對哈林頓的共和國理想不興趣。

在1649年,也就是查理一世被上斷頭臺那年,哈林頓開始寫他的《大洋國》。這部政治小說裡,主人公奧爾佛斯·麥加利托在革命成功之,辭卻執政官一職,退隱鄉間。一看知,是想假借這個虛構的大洋國執政官,諷諫克威爾也功成退。克威爾不齒這一。他說:“人家以刀劍打下的江山,豈能因一粒紙彈的擊而易放棄?”還下令扣留哈林頓的書稿,不準出版發行。

威爾不是辛辛那圖斯。共和主義者心目中高貴的政治美德,在戀棧的政治家眼裡則是不諳世事的政治稚。

不過,哈林頓的運氣不算太糟。透過疏通克威爾的女兒,被扣押的《大洋國》書稿又物歸原主,並在1656年秋得以印行。雖說克威爾也是個,權甚於昔的查理一世子,但英國畢竟不是明清帝國,無論是查理一世還是克威爾,都不可與中國製度下秦皇漢武的威而語。所以今天全世界的讀者還能有幸讀到如此直而又精彩的段落:

如果有兩三千人對於祖國腔熱忱,但是赤手空拳地遇到了一批僱傭兵,試問這些人又能算什麼呢?如果那些僱傭兵走到場地來說,“先生們,你們最好選某某人,”試問你們還有自由嗎?他們要是說,“先生們,議會誠然是非常之好,但你們應當少安毋躁,因為現在不適於他們行事,”試問你們的共和國還能存在嗎?

事實上,克威爾就是用這樣的手法對付議會。

1648年12月6,回到敦的克威爾,派普萊德上校帶著龍騎兵,把住議會大廈的各個蹈卫,驅逐了大約140名老會議員。其中41人遭到逮捕。查理一世何嘗有過“普萊德大清洗”這樣的大手筆?當幾個議員問挎佩刀的休·彼得,憑什麼拘捕他們,得到的回答是:“憑刀所予的權。”

透過這場政,“期議會”被它自己建立的那支驍勇善戰的軍隊成了“殘闕議會”。來,克威爾對這個“殘闕議會”也不意了:“除非軍隊著這些人的耳朵把他們從座上揪下來,他們是不會離開的。”1653年4月20,克威爾帶著30個火手趕到議會。火手留在門,克威爾只議會。

聽了一會兒辯論,克威爾發言譴責議會,甚至罵某些個議員是“肥頭大耳的棍”“酒鬼”。彼·溫得渥斯議員站起來回敬克威爾,說他是破天荒第一次聽到這類有議會的話云云,惹得克威爾走到大廳中央高喊:“夠了,夠了,我要制止你們的廢話。”

威爾在大廳裡走來走去,跺著嚷嚷:“我要取締你們的會議。”並隨即命令哈里遜:“兵士們到這裡來。”魏爾西中校帶了兩列火兵走議會大廳。亨利·溫議員見狀,大聲斥責:“這是欺騙,這是缺德。”可克威爾是有備而來,手裡有,心裡不慌,衝著他大一聲:“上帝,讓亨利·溫先生見鬼去吧!”

這回,所有議員被克威爾趕出了下院。“殘闕議會”嚥了氣。這天晚上,議會選出的國務會議也走到了盡頭。國務會議主席布拉德肖警告克威爾,一旦全國知了他所事,會引起嚴重果。可事實上什麼也沒有發生。用克威爾的話來說:“連一隻都沒有。”

當年,查理一世在威斯斯特要帶走5個議員,鬧得沸反盈天,如今克威爾連鍋端,也沒起什麼波瀾。有刀把子在手,情大異。當此搗騰出來的“小議會”再一次讓克威爾大失所望時,他就故伎重演。1653年12月12這天,大約有27名議員拒絕離開議會,又被數十名火兵給趕了出來。接著,克威爾被正式宣佈為英格蘭、蘇格蘭和爾蘭終護國公。

吃一塹一智

威爾靠軍隊掀翻了查理一世的王座,同樣地,又靠武確立了自己的軍事獨裁地位。至於英國國民到底有多少人不樂意,不是什麼頭號問題。只要奈何不了軍隊,也就奈何不了控制軍權的克威爾。有就有權。所謂得民心者得天下,調過來,就是得天下者也就一定得民心了。其實沒那麼簡單。在一個並非靠數選票點人頭來衡量民心的惧剔向背的時代,任何政權及其統治者,都可以把自己說成是民心所向的總代表。畢竟,任何政權及其統治者,都會有自己真心或假意的支持者。

有一次,一個人告訴克威爾,在英國10個人裡頭有9個反對他。克威爾很是不以為然:“我剝奪這9人的一切防衛工,而把刀子到第10個人的手裡,看他們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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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崛起病(出書版)

帝國崛起病(出書版)

作者:黃鐘
型別:歷史小說
完結:
時間:2016-10-3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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