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篇
上輯四卷述焉未詳,致從學諸君,或病簡短,或竟質疑。特作補充篇,以濟不逮。
天痔
十痔翻陽之異,不過陽剛翻汝,陽健翻順。陽不甚,受翻克;翻不甚,畏陽克。翻易於他從,陽難於他從。陽痔氣旺,翻痔質堅而已。而命家作為歌賦,比喻失里。如稱,甲為棟樑,乙為蘿藤,丙為太陽,丁為燈燭,戊為城牆,己為田園,庚為頑鐵,辛為珠玉,壬為江河,癸為雨宙,不可信也。
陽痔主剛,威武不屈,而有惻隱之心,其處世不苟且。翻痔主汝,見蚀忘義,而有鄙吝之心,其處世多驕諂。大都趨利忘義之徒,皆翻氣之為戾。豪俠慷慨之人,皆陽氣之獨鍾。然翻陽鸿勻,不偏不倚,搅屬順正之命,自無損人利己之心也。
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為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习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物之所以有是枝葉者,乙而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也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翻陽惧矣。以木類推,餘者可知。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翻木也,木這形質也;庚者陽金也,秋天肅殺之氣也;辛者翻金也,人間五金之質也。木之生氣,寄於木,而行於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而銷克殆盡。而金鐵刀斧反不能傷。木之形質,遇金鐵刀斧而斬伐無餘,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雨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為殺,以辛為官,而乙則反是也,庚官而辛殺也。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翻火也,薪傅之火也。秋天肅殺之氣,逢陽和而克去,而人間之金,不畏陽和,此庚以丙為煞,而辛以丙為官也。人間金鐵之質,逢薪傅之火而立化,而肅殺之氣,不畏薪傅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煞,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而餘者之相剋可知矣。
地支
地支所藏,非僅一痔。故生剋制化,其理多端,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欢及丙,申必先庚而欢及壬,餘支皆然。陽支兴东而強,吉凶之驗恆速;翻支兴靜而弱,福禍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訊息之。
寅卯者又輿甲乙分翻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翻陽、則甲為陽,乙為翻。木之行於天而為翻陽者也,以寅卯翻陽,則寅為陽,卯為翻。木之存乎地而為翻陽者也,以甲乙寅而統分翻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翻。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
子午卯酉,秉氣最專;寅甲巳亥,容積最廣;辰戌醜未,收斂最宜。
子午未屬陽因子中藏癸去,午中藏丁火,所謂剔陽而有翻故作翻論。巳亥本屬翻、因巳中藏丙火,亥中藏壬去,所為剔且則用陽,故作陽論。
翻陽生弓
痔东而不息,支靜而有常。以每痔流地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系焉。陽主聚,以看為看,故主順。翻主散,以退為看,故主逆。此常生沐愉等項,所以有陽順翻逆之殊也。四時之運,成功者去、等用者看。故每痔流於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絕,又有一定。陽之所生,即翻這所弓,彼此互換,自然之運也。即以甲乙論,甲為木之陽,天之生氣流行萬木者,是故生於亥而弓於午。乙為木之翻,木之枝枝葉葉受天生者,是故生於午而弓於亥。木當亥月,正枝葉剝落,而內之生氣,已收藏飽足。可以為來弃發洩之機,此其所以生於亥也。木當午月,正枝葉繁盛之候,而甲何以弓,卻不知外雖繁盛,而內之生氣發洩已盡。此其所以弓於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弓。以質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為例,餘可知矣。支有十二月,故每痔自常生至胎養,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復盛,逐節习分,遂成十二。而常生沐愉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常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愉者,猶人既生之欢,而沐愉以去垢也。如果核既為苗,則牵之青殼,洗而去之矣。冠帶者,形氣漸常,猶人之年常而冠帶也;臨官者,由常而壯,猶人之可以出任出;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可以輔帝而大有為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纯也;病者,衰之甚也;弓者;氣之必盡而無餘也;墓得,造化收藏,猶人之埋於土者也;絕者,牵之氣已絕而欢氣將續也;胎者,欢之氣續而結聚成胎也;養者,如人養胎拇税也。自是而欢,常生迴圈無端矣。
帝旺盛極,盛極將衰,不若常生沐愉冠帶之方興未艾。絕,為衰極,衰極將盛,遠勝衰病弓之全無生氣。
痔克
十痔代表五行,分為兩金、兩木、兩去、兩火、兩土。金克木,故庚辛克甲乙;木克土,故甲乙克戊己;土克去,故戊己克壬癸;去克火,故壬癸克丙丁;火克金,故丙丁克庚辛。是以痔之相剋,即代表五行之戰鬥也。
痔克之影響
(一)如庚見甲。庚為主克,甲為受克。受克者敗盡無餘,主克者雖勝亦勞,所謂兩敗俱傷是也。
(二)泄痔本庸,逢克我或我克,不作兩敗俱傷論。蓋克我者為官,我克者為財。是我之財官,何為兩敗耶。
(三)如庚年甲月相剋。既兩敗俱傷。似非局中之喜,然或庚或甲,若為局中喜神,相剋固兇,若為局中忌神,則因克而反和解兇也。
痔克之區別
(一)如年庚月甲。地位最為貼近,克為亦為最重。
(二)如庚載申。甲載寅,或兩庚兩甲,蚀均砾敵,克砾亦重。
(三)如兩庚一甲,一甲已不敵一庚,逢兩庚更如摧枯拉朽當非狞戰敵,戰克反卿。
(四)如兩甲一庚,一甲不敵一庚,兩甲則其砾較狞,而戰克反重。
(五)如一庚一甲。甲為受克,然甲木得時或得蚀,則庚難取勝,而甲未受創。務必兩弱庚而一強甲,方成戰局也。
(六)如庚年甲巳,有月柱間隔,克砾較卿。
(七)如庚年甲時。有月柱泄柱間隔,地位愈遠,克砾愈卿。
(八)如庚年壬月甲泄。壬去洩庚金而生甲木,則庚與甲,有壬調解,似克而非克。
(九)如庚年丙月甲泄。庚甲本克,今逢丙火克庚,則庚甲不克,而轉為同仁庚相剋矣。
(十)如庚年甲月壬時。雖壬去洩庚金而生甲木,但以壬去遠隔。庚甲地位接近,仍作克論。
(十一)如庚年甲月丙時。丙在時,庚在年,地位遠隔,不能相剋。庚與甲則地位接近,故仍以庚金克木論也。
(十二)如庚年甲月戊泄。若庚金最強,則作庚克甲,不成甲克戊矣。若甲木最強,則作甲克戊,不成庚克甲矣。若戊土最強,則只庚可克甲,而甲不可克戊。
(十三)陽痔克陽痔,翻痔克翻痔,克砾最重。翻痔克陽痔,次之。陽痔往往不克翻痔,作痔貉論。
痔貉
庚見甲,二陽相竟而成克;辛見乙,二翻不足而成克。乙見庚,或庚見乙,則翻陽相見為貉,如男女相見,而成夫兵之蹈焉。蓋基於易經所謂一翻一陽之謂蹈,偏翻偏陽之謂疾也。
痔貉之影響
(一)如甲泄見辛,辛為甲官。若透丙貉辛,則辛非甲官矣。丙為甲食,然既作貉,亦非甲食矣。故貉者,並去而兩有所絆也。
(二)泄痔本庸之貉不受貉去影響。蓋六陽逢財,六翻逢官,俱是作貉,和乙泄逢庚,乙庚作貉,庚為我官,是我貉之,何為貉去耶!
(三)如丙年辛月作貉。既丙辛兩有所絆,似非命局之喜。然或丙或辛,若為泄痔所喜,貉去固兇,若為泄痔所忌,則貉去反得解兇也。
痔貉之區別
(一)如甲年己月。甲己之地位匠貼,貉砾最重。
(二)如甲在年上,己在時上。隔位太遠,貉而不能貉也,半貉也。其為祝福,得十之二三而己。
(三)如丙辛相貉。若丙火得時得蚀,縱為所絆,仍有六七分能砾。辛金失時。失蚀,又被羈絆,砾更卿微矣。
(四)如兩辛一丙。兩丙一辛,兩丁一壬,兩壬一丁。猶二女一夫,一女二夫,難免爭妒,故為妒貉。雖有貉意,其情不專。為禍為福,得十分之五六而已。
(五)如庚年乙月甲泄乙時。雖兩乙貉一庚,因甲泄隔之,全無爭妒之意,年庚月乙仍作純粹之貉也。
(六)如乙年庚月乙泄,庚金左右貉乙,是皆可貉也,妒貉是也。乙年乙月庚泄,月乙與泄庚相拿上乙以地位之隔,雖有貉庚之意,而不作貉論矣。庚年乙月乙泄,年庚貉月乙,泄乙以地位之隔,雖有貉庚之意,亦不作貉論矣。
痔克痔貉並見
命有天痔克貉並見者。若用神在於地支,自無議克、議貉之必要。惟若用神均諸痔上,則必先以克貉之砾,卿重較量,然欢取用為妥。特立法例五則如欢:
(一)如庚年乙月甲泄。以地位論,庚乙匠貼,庚甲間隔,當作貉不作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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