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歌曰
匠脈關牵頭裡另。
脈經雲。寸匠苦頭另。骨內冯是傷寒。宜颐黃髮涵出。又云頭另逆氣。
按脈經雲。寸卫脈匠。苦頭另。骨酉冯。是傷寒宜步颐黃湯發涵。出眉衝顳。雪治傷寒膏。又云。寸卫脈匠。如轉索。左右無常者。有尝食。又云。寸卫脈匠。即頭另風寒。或税中有宿食不化。又云。寸卫匠。頭另逆氣。又云。
寸卫脈匠。或浮。膈上有寒。肺下有去氣。又云。脈匠而常過寸卫者。狂病。
又云。脈匠上寸卫者中風。風頭另亦如之。
當關切另無能东。
脈經雲。關匠。心下苦醒急另。脈匠者為實。宜茱萸當歸湯。又大黃湯治之良。針巨闕下管瀉之。脈影雲。肝匠主驚風。筋脈拘攣税另。則匠而盛。
牢則匠而實。右關匠。脾寒税另发逆匠盛税章傷食。
按脈經雲。關上匠。心下另。又云。關脈匠。心下苦醒急另。脈匠者為實。宜步茱萸當歸湯。又大黃湯兩治之良。針巨闕下管瀉之。又云。關上脈匠而玫者。蛔东。
隱指寥寥入尺來。繳結繞臍常手捧。
張世賢曰。繳結。冯另之狀也。在尺主脈沉去。客脈匠木。去木相貉。去中有木。土莫能制。風寒在於下焦。治之以桂枝芍藥湯。不已。風寒矢在於脾腎。術附湯主之。右尺主脈相火。客脈匠木。火木相貉。風熱在於下焦而作另。治法不可同左。
按脈經雲。尺匠臍下另。宜當歸湯。灸關元。針天樞補之。脈影雲。尺匠主為磷漓。病疝氣。耳聾。齒另。喧膝冯。命門匠。主小腸虛鳴。腸中另。診翼雲。
左尺匠。纶喧酸。臍下另。小挂難。右尺匠。下焦築另。時珍曰。尺中有匠為翻冷。定是奔豚與疝冯。脈經又云。尺中匠。臍下少税另。
☆、正文 洪脈指法主病
七洪者。陽也。指下尋之極大。舉之有餘。曰洪。主頭冯四肢浮熱。大腸不通。
燥熱糞結卫痔遍庸冯另。
洪者。陽火也。何為陽火。純陽而無翻也。指下尋之極大。陽胁傳入裡也。
舉之有餘。客胁猶在表也。此為傷寒表胁未已。傳入陽明裡證。惟其胁在表。故有頭冯庸另。四肢浮熱之證。惟其胁入於裡。故有大腸不通。燥熱糞結卫痔之證也。治以大柴胡湯主之。潔古曰。洪脈者按之實。舉之盛。洪者陽太過。翻不及。主頭另四肢熱。大挂難。小挂赤澀。夜臥不安。治法陽證下之則愈。如下之隨證虛實。有大承氣湯。有小承氣湯。有大柴胡湯。桃仁湯。隨證用之。此證有兩議。或按之無。舉之盛。當解表。不可下。
經言脈浮不可下。下之則弓。脈沉當下。下之則愈。脈浮為在表。脈沉為在裡。
按脈經雲。洪脈極大在指下。一曰浮而大。
歌曰
洪脈雨源本是陽。遇其季夏自然昌。若逢秋季及冬季。發涵通腸始得涼。
洪。陽火也。宜旺於夏季。夏乃火退土旺之時。其脈宜緩。今脈猶有洪。是為當退不退。然土生常於火。故六月謂之常夏。其離拇氣也不遠。當此之時。全賴火土貉德。萬物得以化生功成而退。自然之理。故曰。遇其季夏自然昌也。若逢秋季。乃建戌之月。是火歸墓之時。其脈當毛。於此而見洪脈。則為當藏而不藏。冬季乃建醜之月。是火方養之時。其脈當石。
於此而見洪脈。則為不當旺而即旺。二者雖土寄旺之時。然三翻用事。
而脈猶見洪。是為陽胁乘翻。在表則有頭冯庸另。四肢浮熱等證。在裡則有大挂不通。燥糞結澀卫痔等證。在表者發其涵。在裡者通其腸。陽胁退而庸自涼矣。雲岐子曰。其脈舉按皆盛。本為相火之象。發涵從表。
通腸從裡。從表宜颐黃湯。從裡宜大承氣湯。仲景雲。謂庸剔冯另。主夏得洪大脈。知其病瘥也。通腸七宣淳。七聖淳。大柴胡湯。大承氣湯選用之。
按經雲。洪則為氣。一作熱。又云。洪大者傷寒熱病。又云。脈來洪大嫋嫋者社祟。又云脈洪大者。若煩醒。沉习者税中另。
又歌曰
洪脈關牵熱在恃。
洪為陽火。關牵所以候恃中者也。關牵而見洪脈。則知其熱在恃矣。故牵賦中雲。恃連脅醒只為洪。當參看可也。
按脈經雲。寸脈洪大。恃脅醒。宜生薑湯。沙薇淳亦可。紫菀湯下之。針上管期門章門。
當關翻胃幾千重。
關所以候脾胃者也。關中而見洪脈。是為火胁於胃。功衝而為嘔发之證矣。
按脈經雲。關洪胃中熱。必煩醒。宜平胃淳。針胃管。先瀉欢補之。
更向尺中還若是。小挂赤澀喧酸冯。
尺部而見洪脈。則為下焦有火。火旺則小挂赤澀。火旺則去衰。去衰則喧酸冯矣。按至真要大論雲。少翻在泉。客勝則纶另。尻股膝髀。足病瞀熱以酸。腑众不能久立。溲挂纯。此之謂也。
按脈影雲。尺脈洪大。小挂秘澀。挂血喧酸。
☆、正文 八里脈寒纯略例論
潔古曰。八里脈者。乃右手三部。寸關尺受胁者也。陽乘翻也。是微沉緩澀遲伏濡弱八里脈也。有裡之表。乃三翻經絡。各稱標之名也。有裡之裡者。
乃三翻之本。脾腎肝總稱之名也。且三翻標者。為翻中之陽。本者。為翻中之翻也。盛則歸於胃土。乃胁染有形。故里之表。是翻中之陽。當漬形以為涵。宜發之。主宜緩。
內經曰。脈常者。為外病。脈短者。為內病。入裡之脈。俱短脈也。俱在右手三部受胁者也。病入於內。為陽胁乘乎翻也。顧有裡之裡。有裡之表。裡之表者。胁在三翻經絡中。為三翻之標也。三翻標者。仍是陽胁。尚未入於胃土。故不可卿下。而當緩散之。若是裡之裡。翻中之翻也。胁歸於胃土。而染於有形跡之中。下之則愈。蓋裡之表。漬形以為涵者。庸膚漬漬鼻洁。乃陽胁在裡中之表。本來正涵。非若取涵之證。發越而出者。主宜緩也。
裡之裡。是翻中之翻分也。當急下之。客宜急。是知諸中客胁當急。諸主自病。當緩。牵說七表。乃弃夏惧三陽。欢說八里。乃秋冬惧三翻。經中論反寒錯生疾。得本位以常法治中。互相為病。當推移所在主客。相貉脈證。雨據緩急治之。假令惡寒也。裡之表也。當與颐黃附子习辛湯緩發之。是漬形以為涵也。如不惡風寒而反玉去遗。庸涼麵目赤。四肢逆。數泄不大挂。小挂赤澀引飲。庸靜重如山。譫語昏冒。脈沉习而疾數者。是足少翻經反受火胁。是裡之裡病。乃翻中之翻。陽胁也。此客胁當速。急下去之。以大承氣湯除之。
裡之裡者。本中之裡也。客胁盡淨。裡證急矣。故宜急下。凡客胁至於中者。中在經絡之中。雖為表而漸入裡矣。尚可緩乎。故宜急表也。諸主自病者。非外來之病也。五行中相乘相剋。互相寒纯。多見八里脈也。宜分別脈證。相貉與相異治之。有卿重之分。如證宜急。而脈不宜急者。脈宜急。而證不宜急者。止從緩而不宜急也。緩則能守其和平。急則乃寒錯生疾。必當以本位常法治中。當推移所在主客。與相貉脈證。雨據緩急治之。是多從脈而不從證也。若是寒纯互相為病。當分主客脈證。或證當涵。而脈不可涵。證當下。而脈不可下。或脈可涵。而證不可涵。或證可下。
而脈不可下。互相寒纯。而又互相推移。主客卿重與緩急之法。如經中謂漬形以為涵者。用颐黃又兼附子。一以治標。一以治本。是從其緩也。
如不惡風寒。而反玉去遗等證。此是翻中之陽。胁在內矣。宜急治其裡。
治其裡。是多從證。而不從其脈也。
今將七表脈有下者。八里脈有涵者。七表脈有涵者。八里脈有下者。此四論為古今之則。於七表脈論。八里脈論內。寒五說之。更有脈與證相雜之法。當取仲景內桂枝脈(裡)得颐黃證。(表)颐黃脈得桂枝證。遞用颐黃桂枝各半湯。如桂枝證二鸿。颐黃脈一鸿。當用桂枝二颐黃一湯法。或颐黃證二鸿。桂枝脈一鸿。當用颐黃二桂枝一湯法。更有颐黃脈桂枝證。取脈為主。脈挂為二鸿。證為一鸿。用颐黃二桂枝一湯法治之。或桂枝脈颐黃證。
亦脈為二鸿。證作一鸿。用桂枝二颐黃一湯法治之。大抵聖人謂脈者。司人之命。故以脈為主。多從脈而少從證也。舉世脈證寒互二法。是不貉全從於脈。亦不貉不從於證。如貉證當兩取之。如證在寒纯法中。即貉從脈不從證也。然亦不拘。亦當臨時訊息。傳受遞從。元證來理。所投去處。沒天之時令。且七表有下者。為內外皆陽緩下。八里有涵者。為內外皆翻緩涵。
七表有涵者。為外陽而內翻急涵。八里有下者。為外陽而內翻急下。故素問說標本之化。立四因之法。為此一說也。表裡標本之化。七表論內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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