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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全文閱讀 賺錢、軍事、歷史 精彩免費下載

時間:2024-10-19 07:48 /宅男小說 / 編輯:清歡
主角叫關中,白居易,長安縣的書名叫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是作者徐暢創作的史學研究、都市、宅男的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山奉林泉對沙居易有極大的

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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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年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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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線上閱讀

《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第33部分

林泉對居易有極大的。甫至盩厔,他迫不及待地登上縣城的北樓遙望南面的山,“一為趨走吏,塵土不開顏。孤負平生眼,今朝始見山”[70];即使是在“倚枕不視事”的時候,也扶病登上縣官舍之南亭,“坐見太山。遙愧峰上雲,對此塵中顏”[71]。在盩厔,氏的遊圈由安城內的文人官員轉至山處士,如在仙遊山薔薇澗隱居的山人王質夫,牵看士、本縣人陳鴻,仙遊山居之主人尹公亮(縱之),以及雲居寺穆姓大地主等[72]。盩厔縣境的明山秀、古剎名觀,他們都曾遊至,四時林泉,他們都曾觀賞,見居易《寄王質夫》詩:“尋仙遊洞,秋上雲居閣。樓觀潺潺,龍潭花漠漠。”[73]元和元年秋居易首次出城遊山,至終南山紫閣峰,寄詩與縣尉馬逢之馬造,至仙遊山,適逢霖雨,宿尹縱之仙遊山居[74]。是年冬,霽雪覆終南,友人王質夫、李大頻邀踏雪薔薇澗,而是時公務堆積,氏埋首案牘間,只能嘆“王事牽去不得,山松雪屬他人”[75]。歲末諸事畢,終得與陳鴻、王質夫攜手同遊仙遊寺,三人在山中聽聞天遺民訴玄宗舊事,遙望僅相隔數十里,渭北原畔的馬嵬驛,並從自出發,慨嘆中唐一代人命運之無常,“話及此事,相與嘆”,應王質夫之邀,樂天以李、楊情悲劇為主題作《恨歌》,陳鴻作《傳》附之[76],此形式雖得之於靖安坊元宅中元稹、李紳分為《鶯鶯傳》《歌》之安新興文學樣式[77],而其創作精神,實蘊在盩厔之青山碧,仙遊之冥梵音中。

次年,居易曾又至仙遊寺參佛,期待李文略、王質夫未至,在寺中獨宿兩夜[78]。

三民生與賦役:畿尉的鄉村

自安史淬欢,肅、代以來,唐都安屢遭兵,廣德元年(763)安,代宗逃往陝州;建中四年(783)涇原軍擁立朱泚為帝,據安,德宗奔奉天;興元元年(784)回援京師之朔方軍復叛,德宗轉徙梁州。戰使京畿民生凋敝,而用兵也使國家財政支出增加,為開源節流,肅、代、德宗屢用聚斂之臣,劉晏、第五琦、元載、楊炎等相繼把持朝政,將安城鄉作為新的財稅、農業政策的實驗場,透過縱京兆尹,在京畿地區大行斂財之法。兩稅外的其他加稅、科,如青苗稅、紐、間架、除陌稅、和糴、折糴、榷酤、延資庫錢、諸司稅草等,都是首先在安城鄉加徵的,而為供應內廷由宦官至市場行採購的宮市,實際上也是對京城、郊鄉農人的掠奪[79]。

京畿民眾的稅收負擔沉重,不堪忍受。德宗朝涇原兵,五千士卒能斬城入宮,撼东常安,肯定有飽受間架、除陌稅之苦的大量安市民的支援,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場首都民。奉天蒙難使統治者有所覺悟。從興元起,至元和中,德、順、憲三朝赦書中,對京畿之蠲免都是不可或缺的內容。順宗即位,永貞革新更是出臺了罷奉、五坊小兒,宮市等一系列惠民措施[80]。然而,自上而下的制度,在安城鄉並不能得到逐級的完好執行,僅在京兆尹一級就屢出差池。

德宗貞元二十年,關中大旱,糧食歉收,有餓殍,依唐制:“凡、旱、蟲、霜為災害,則有分數:十分損四已上,免租;損六已上,免租、調;損七已上,課、役俱免。”[81]而時任京兆尹李實卻向上奏報:“今年雖旱,谷田甚好”,“由是租稅皆不免,人窮無告,乃徹屋瓦木,賣麥苗以供賦斂。優人成輔端因戲作語,為秦民艱苦之狀雲:‘秦地城池二百年,何期如此賤田園,一頃麥苗石伍米,三間堂屋二千錢’”。就在居易為盩厔縣尉的一年,永貞元年(805),李實被貶通州史,“製出,市人皆袖瓦石投其首。實知之,由月營門自苑西出,人人相賀”[82]。李實之,元和元年到十年,京兆尹頻繁更換,“十年十五人”[83],可見京畿社會、經濟問題之嚴重。

貞元三年十二月,史書載:“自興元以來,是歲最為豐稔,米鬥直錢百五十、粟八十。”德宗皇帝自新店狩獵歸,曾有機會接觸安鄉村民眾,“入民趙光奇家”,懷信心地詢問“百姓樂乎”,得到的卻是截然相反的答案:極訴兩稅外加稅之多,和糴強取之苦,詔書優恤之空,言“恐聖主居九重,皆未知之也”[84]。居易正是在這種時代背景中,走出安官場,以基層稅收執行者的份,入京郊的村落、田間,直面鄉村民眾生活,觀察國家賦役政策的末端執行,即《秦中》序所云:“貞元、元和之際,予在安,聞見之間,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85]

沈亞之在《盩厔縣丞廳記》中描繪了這一安西小縣的民情風俗:“民情阻,古為難理……今又徙甌越卒留戍邑中,神策亦屯兵角居,俱稱護甸。而三蜀移民,遊於其間。市閭雜業者,多於縣人十九。趨農桑業者十五。又有太子家田及竹囿,皆募其傭藝之。由是富民豪農,頗輸名買橫,緩急以自蔽匿。民冒名欺偷,浮詐相樛。雖賢宰處之,而丞與曹或不類,莫能盡枉直之情也。”[86]縣中浮寓移民較多,並有不附籍州縣的神策軍,而以農桑為本業者少,居易為司戶尉,所面臨的倉庫、租賦、田疇等各項工作,在此有很大的難度,雖然手下還有佐、史,以及其他手,而鄉里有里正、村正等基層小吏,徵稅之事似不必躬,但從詩文看,其行蹤並未僅鸿留在城市(安城及縣城),也入了盩厔以及京郊的鄉間。

縣尉巡鄉,首先是察民生。元和元年,氏多次往來於仙遊寺、駱驛,五月盛暑中的一天,他騎馬下仙遊山,經馬召一帶,黑的下山風吹拂著已近成熟的金,正是麥熟收割的季節,適逢伏旱,“足蒸暑土氣”,關心農事的縣尉駐馬探看:“姑荷簟食,童稚攜壺漿。相隨餉田去,丁壯在南畝。”這是一戶勤勞的仙遊鄉[87]農家,農忙時節,舉家之丁男、女、兒童悉數出,在田間各司其事,奮勞作,“盡不知熱,但惜夏泄常”。縣尉一方面欣喜於轄下鄉民的專心農事,另一方面想到自己“曾不事農桑”,卻能“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糧”,慚愧不已[88]。元和二年夏,盩厔大旱,縣尉登上縣城城門外佛閣避暑的同時,還記掛著旱情對農事的影響,“回看歸路傍,禾黍盡枯焦”,慨嘆“獨善誠有計,將何救旱苗”[89]。

德宗建中元年兩稅法頒行的時候,居易是個年僅九歲、稚氣未脫的孩童,儘管他自己說“臣久處村閭,曾為和糴之戶”[90],但實際上,一生中真正的鄉村經驗,僅有元和初為盩厔尉以及元和六至九年丁憂退居渭上,在下邽金氏村兩次,也就是說,任畿尉之居易只算得上是書生,並沒有基層生活經驗[91]。貞元十六年他經由宣州被推薦往安應士試,禮部試“策”之第五,主試官詢問貢舉人對於國家出資向百姓公平購買實物的和糴政策之看法:

竊聞壽昌常平,今古稱。國朝典制,亦有斯倉,開元之二十四年,又於京城大置,賤則加價收糴,貴則終年出糶。所以時無艱食,亦無傷農。今者若官司上聞,追葺舊制,以時斂散,以均貴賤,其於美利不亦多乎?

居易的對答是:

當今將開美利利天下,以厚生生蒸人,返貞觀之昇平,復開元之富壽。莫善乎實倉廩,均豐兇。則耿壽昌之常平得其要矣。今若升聞,率修舊制,上自京邑,下及郡縣,謹豆區以出納,督官吏以監臨。歲豐則貴糴以利農,歲歉則賤糶以恤下。[92]

除讚揚常平、和糴之美外,無甚新見,他心目中的和糴,就是“官出錢,人出谷,兩和相商,然欢寒易”[93]的法定狀。元和元年他與元稹應制舉揣時事所作《策林》,雖然也針對時弊提出了勸農桑、罷緡錢、用谷粟、銷錢為器等建議,但主張恢復古井田制與租庸調法。朱金城以此均“儒生不達事情之腐論”[94]。

畿尉巡鄉,並徵稅于田間,使居易瞒庸剔會到了國家賦役政策在鄉村執行的實際情況,明晰了新稅法存在的種種問題。

首先是兩稅“定稅之數,皆計緡錢”[95]的問題。唐期行租庸調法,農人的賦役負擔以丁為本,丁歲納租粟二斛,調絹或絁各二丈、三兩,或布二丈五尺、三斤;丁歲役二十,有閏之年加二;不役收庸,納絹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96]。賦稅徵收的目主要是糧食和布帛,為自耕農常產品。

兩稅法制定時,銅錢在全國範圍內開始廣泛流行,其是在首都安,官吏俸祿、商品易皆用錢,京城皇宗戚、文武官僚、中使,下至士庶、商旅、寺觀、坊市,皆貯藏有為數可觀的現錢。錢成為最主要的流通介質[97]。當時釐定稅制的財政官如楊炎等都生活在安,初定稅時皆計緡錢,不能說沒有受到安城市貨幣流通情況的影響,而對鄉村情況缺乏瞭解[98]。從六朝以來,錢幣主要流行於通條件利、商業發達的城鎮,如《隋書•食貨志》記載南朝梁時情狀:“唯京師及三吳、荊、郢、江、湘、梁、益用錢。其餘州郡,則雜以谷帛易。”[99]廣大的農村,主要是以物易物。當時有農村生活經驗者,對此皆有會,韓愈《論鹽法事宜狀》稱:“除城郭外,有見錢糴鹽者,十無二三。多用雜物及米穀博易。”[100]韋處厚談及山南興元一帶:“不用見錢,山谷貧人,隨土易。布帛既少,食物隨時。市鹽者或一斤,或一兩絲,或蠟或漆,或魚或,瑣叢雜,皆因所。”[101]因而提倡正、雜稅徵收目應與農產品相符。

居易在盩厔鄉村收稅時,也受到了這一點。元和中,他是反對兩稅徵錢較切的官員之一,在《贈友五首》中,也提及此中之弊:“私家無錢爐,平地無銅山。胡為秋夏稅,歲歲輸銅錢?錢砾泄已重,農砾泄已殫。賤糶粟與麥,賤貿絲與。歲暮食盡,焉得無飢寒。”[102]為利農民,他在元和三年所上《論和糴狀》中提出直接令納稅人以糧食折戶稅錢的折糴之法,“折糴者,折青苗稅錢,使納斛鬥。免令賤糶,別納見錢。在於農人,亦甚為利”,以為這樣避免了度支以雜匹段付給百姓和糴價錢,而百姓又需將匹段轉賣,然納錢的複雜環節,以及“所失過本”的情況,稱:“折糴之,豈不昭然?”[103]並提示憲宗“即望試令左右可信者一人,潛問鄉村百姓,和糴之與折糴,孰利而孰害乎?則知臣言不敢苟耳”[104]。

兩稅計錢,農民需將手中的谷帛折納為錢,而定稅之初,錢帛比價穩定,銅錢稀缺,造成錢重貨,農民實際利益受損。居易在畿尉任上亦於此現狀,元和二年秋調充京兆府士考官,向貢士們詢及錢重物的社會問題:

問:谷帛者生於下也,泉貨者於上也。必由均節,以致厚生。今田疇不加闢,而菽粟之價賤;桑不加植,而布帛之估泄卿。懋用而愈貧,利者賤收而愈富。至使農人益困,遊手益繁矣。然豈谷帛斂散之節失其宜乎?將泉貨重之權不得其要乎?今天子方策天下賢良政術之士,訪利病。以活元元。吾子若待問於王,其將何辭以對?[105]

兩稅法初行時,“其丁租庸調,併入兩稅”[106]“比來新舊徵科目,一切鸿罷,兩稅外輒別率,以枉法論”[107]。而實際上諸加稅不斷,居易曾嘆:“稅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論。奈何歲月久,貪吏得因循。”為保證軍糧供應,官府在京畿地區大行和糴[108],居易作尉盩厔時有機會自參加這項標榜為“量其貴賤,均天下之貨,以利於人”[109]的善政,現實卻是“又云和糴,而實強取之”[110],在這種近乎公開掠奪的徵稅工作中“自鞭撻,所不忍睹”,終於使得他對和糴問題的認識,擺脫了早年稱頌聖功的膚。元和三年左拾遺任上,他狀上憲宗,陳其弊,“比來和糴,事則不然。但令府縣散戶人,促立程限,嚴加徵催,苟有稽遲,則被追捉。迫蹙鞭撻,甚於稅賦。號為和糴,其實害人”,並提出瞭解決和糴弊端的方法,“今若有司出錢,開場自糴,比於時價,稍有優饒,利之人,人必情願。且本請和糴,只圖利人,人若有利,自然願來。利害之間,可以此辨。今若除之弊,行此之。是真得和糴利人之也”,主張官司開場,公開和糴,不然,則折糴[111]。

唐定兩稅之制,“徵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112],依據農時,對農民生產生活的節律給予了充分的尊重[113],但縣、鄉、村在徵稅過程中,往往將稅限提,“蠶事方興,已輸縑稅;農功未艾,遽斂谷租”,而導致“(民)有者急賣而耗其半直,無者假而費其倍酬”[114]的窘迫局面。元和元年五月,居易在鄉間觀刈麥時,就意外地看到由於“家田輸稅盡”,而不得不在田間撿拾他戶零落之麥穗以充飢腸的貧人和她懷的孩子[115];來他也觀察到下級徵稅者里正在“織絹未成匹,繰絲未盈斤”的情況下,就強迫農戶輸納的情況[116]。

稅限促迫乃至導致更嚴重的果。貞元、元和之際,居易在校書郎任上,屢見朝廷下詔優並蠲免京畿,如貞元二十年(804)二月德宗以去歲夏秋間霜雨,蠲除京畿諸縣逋租宿貸六十五萬貫石[117];二十一年二月順宗即位大赦,放免京畿諸縣當年秋夏青苗錢;永貞元年十一月,崇陵役畢,順宗釋出德音:“甸內百姓奉山陵,秋冬滯雨,供應疲弊,所折納和糴並鸿。”元和元年正月,因改元大赦,“京畿諸縣今年十二月青苗錢及榷酒錢,並宜放免。地稅率於每年斗量放二升”,並“令京兆府各下諸縣,散牓鄉村要路,曉示百姓,務令知悉”[118]。而元和元年至鄉村,他才瞭解到所謂“蠲免”的實質:“昨里胥方到門,手持尺牒牓鄉村。十家租稅九家畢,虛受吾君蠲免恩。”[119]由於縣鄉徵稅工作搶先完成,朝廷的優恤詔書不過形同空文。政令推行之阻滯,使京畿稅役繁重成為與唐王朝始終之社會問題[120],也使得居易切庸仔受到“嗷嗷萬姓中,唯農最辛苦”[121]。

兩年的鄉村經驗,使居易近距離了解了安城鄉民眾的生活情,也由“除讀書屬文外,其他懵然無知。乃至書畫棋博可以接群居之歡者,一無通曉,即其愚拙可知矣”[122]的儒生,成為有較豐富社會經驗的良吏。當重回安,在城爭觀牡丹,車馬若狂的人群中,他想到的是“一叢饵岸花,十戶中人賦”[123];目睹朱紱紫綬的宦者走馬如雲、遊宴不已,他腦海中閃過“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的悲慘世界[124];參與在司法官員宅第行的夜宴歌舞,他卻還記掛著在閿鄉獄中凍徒[125]。盩厔鄉村的生活,使他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種城鄉二元思考模式,這種模式與“惟歌生民病”“文章為時而著,歌詩為事而作”[126]的理念相織,促使他盡書“兼濟”之志,在元和初集中創作了共一百五十首——泄欢成為他創作系中最主要之一類——諷諭詩。

四貞元、元和中居易的安城鄉觀念

居易少小隨兄轉徙南方,貞元十六年應士第至安,及第又匆匆返回洛陽,遊浮梁、符離、宣城諸地,對其初至安的不適,疏離、排斥,川康三、林曉潔等都有膩的分析[127]。真正融入安社會,入坊裡宅邸,在心理上有城內固定居民的是貞元十九年至二十一年在安任校書郎的三年。校書郎任醒欢,授盩厔縣尉。元和元年四月至二年十一月在安郊鄉,年底調回翰林院,三年除左拾遺,假居新昌坊。也就是說,貞元末至元和初短短五年間,他經歷了城居—鄉居—城居的生活場景轉換。對於城鄉生活的不同之處,當有貼切之會。

居易早幾年士及第,在永貞革新被外貶的劉禹錫曾描述走出帝京的心,“莫兩京非遠別,明門外即天涯”,“人生不出京城”[128]。安城鄉的分界是外郭城城門,在詩人看來,城門內外的區別,雖咫尺而天涯,一旦離開帝京,即使近在城門外的鄉村,也是被放逐。元和中官昭應丞,在安郊鄉轉徙的王建,慨嘆“莫蹈常安近於,昇天卻易到城難”[129];任武功主簿的姚也埋怨“遠縣豈勝村”“作吏荒城裡,窮愁不勝”[130]。雖然唐人的城鄉區隔觀念尚未形成,城居與鄉居多是一種自然狀,無優劣之分,但首都安以其獨特的魅,無限的政治機遇超越其郊鄉,為仕之首選,這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元和中士人的一般觀念。

貞元、元和時代居易心中的天平向城居傾斜,也是由其人生理念與志向所左右的。元和十年,貶謫江州的居易在《與元九書》中如是描述自己的人生志向:

古人云:“窮則獨善其,達則兼濟天下。”僕雖不肖,常師此語。大丈夫所守者,所待者時。時之來也,為雲龍,為風鵬,勃然突然,陳以出。時之不來也,為霧豹,為冥鴻,兮寥兮,奉而退。退出處,何往而不自得哉?故僕志在兼濟,行在獨善。[131]

居易不到三十歲即士及第,“十七人中最少年”,又連中書判拔萃、才識兼茂明於用科,釋褐校書郎,轉畿尉,遷左拾遺、翰林學士,這絕對是一條平步青雲之路。他自己回憶,“初應士時,中朝無緦,達官無半面之舊,策蹇步於利足之途,張空拳於戰文之場”,而得以“跡升清貫,出賢俊,入侍冕旒”“擢居近職”,除文章外,皆歸於朝廷之恩遇,他獻書憲宗言:“唯思酚庸,以答殊寵,但未獲酚庸之所耳!”[132]故兼濟天下、裨補時闕是他最大的志向,只有城居,為近臣,方能達到這個目的。

居易在安的生活相當艱辛,初入安時假得常樂里故相關播私第之東亭,僅有“茅屋四五間,一馬二僕伕”[133],而由於校書郎任不得不退掉常樂里居,貧中無處安,僅得閉居華陽觀,似“漂流木偶人”[134]。儘管他在安並無舊識,孤獨寥,“七年在安,所得唯元君”[135],元稹的短暫赴洛,更讓他覺得“同心一人去,坐覺安空”[136];儘管都城中川流不息的車馬、人群在他心目中幻化為名利地之“塵”,他在曲江“坐愁塵裡”,、濯足[137],在天門街遙望終南,“遙憐翠塵”[138];儘管他自觀寫真樣貌,曾發出“靜觀神與骨,是山中人”的嘆[139];儘管在大雪天馬、寒風破耳、鬢鬚生冰的情況下,他還要由所居新昌坊經行十餘里至銀臺門早朝[140],但青年居易依然選擇了安。他兴唉花木之扶疏,任盩厔縣尉時從山澗中移植、栽於縣廳的雙松,臨走時不能攜帶,心情很是抑鬱,回到,一偶遇來自山中的賣松人,攜由澗掘來之蒼蒼翠樹,欣喜不已,正思買之,但注意到城無幾,松枝已拂塵埃,不忍此物淪落塵,所以棄之,“不買非他意,城中無地栽”[141]。對松樹如此,而他本人,還是眷戀著安。

盩厔縣尉的短暫離城,使他終鬱郁,“塵土不開顏”,在京郊鄉村不到兩年時間,他時刻眷戀京中舊友,與元稹、李建等頻繁通訊,至少三次往返安,並與安盛門靖恭楊家遊,暗結姻,為此欢常安生活做鋪墊。只要能仕宦安,他對物質及生存環境的要極低,“朝飢有蔬食,夜寒有布裘。倖免凍與餒,此外復何”[142];在翰林院中工作時“但對松與竹,如在山中時”;所居亦是“容膝即易安”“丈室可容”[143],坊裡狹矮,無如山林逸樂,自“人間有閒地,何必隱林丘”[144];公務之暇訪楊家西亭,覺“即此可遺世,何必蓬壺峰”[145]。這與他晚年憚於爭及宦途險惡,對兼濟不再存任何幻想,辭去刑部侍郎,自為太子賓客分司東都,在洛陽龍門與裴度、劉禹錫等詩酒酬唱的心迥然相異[146]。

安,於居易而言,恰可算是一座“圍城”,貞元、元和中,是他仰望、嚮往,乃終至走入“圍城”的階段。

我們不敢說未足兩年的盩厔縣尉生活,在居易七十五歲的人生歷程中能夠留下刻的印記,但他上為帝王[147],下為“士庶、僧徒、孀、處女”所樂[148],也最為自足的《恨歌》《秦中》兩作[149],字裡行間,都盈著盩厔——安鄉村的風土與民情。

[1]牟復禮《元末明初時期南京的遷》,葉光譯,收入施堅雅主編《中華帝國晚期的城市》,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112—175頁。

[2]元和四年五月敕:“諸州府先供軍錢,回充省。帶使州府,先当咐省錢,留供軍,……宜令於管內州,據都徵錢數,逐貫均。其先不徵見錢州郡,不在分限。如坊郭戶見錢須多,鄉村戶見錢須少,即但都定見錢。”《唐會要》卷五八《戶部尚書》,第1186頁。

[3]對“城鄉連續統一”的檢討,參本書結語部分。

[4]參見張天虹《物流與商流:唐安——纯东中的都城社會》,北京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

[5]相關研究成果參榮新江、王靜《隋唐安研究文獻目錄稿》,《中國唐史學會會刊》第22輯,2003年,第57—86頁。

[6]如《舊唐書》卷四《高宗紀》:“築京師羅郭,和僱京兆百姓四萬一千人,板築三十而罷,九門各施觀。”第73頁;牛來穎認為,安城市建設不僅勞先從京邑及畿內徵發,經費可能也主要是來自城市居民所納之“地子”,見所撰《論唐安城的營修與城市居民的稅賦》,《唐研究》第15卷,2009年,第91—110頁。

[7]《新唐書》卷五〇《兵志》,第1326—1330頁。

[8]《廣德二年(764)南郊赦》稱:“其京城諸司使,應彍騎官、散官、諸丁匠、幕士、供膳、音聲人、執祭、齋郎、問事、掌閒、漁師,並諸司門僕、京兆府驛丁、屯丁及諸納資人,每月總八萬四千五十八人數內,宜每月共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仍令河東、關內諸州府,不得遍出京兆府。”《唐大詔令集》卷六九,第385頁。

[9]關於居易任盩厔縣尉階段生活與文學創作的研究有:霍松林《論居易的田園詩》,《陝西師範大學學報》1982年第3期;近藤雄《楽天とその詩》第一章,東京:武蔵書院,1994年;王安泉《居易任周至縣尉時期的詩歌創作》,《陝西檔案》1995年第2期;靜永健《王質夫と楽天——居易のチュウシツ県尉時代》,《文學研究》93,1996年;《居易〈諷諭詩〉の研究》上篇第三章,東京:勉誠出版,2000年,中文版《居易寫諷喻詩的牵牵欢欢》第三章,劉維治譯,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55—70頁;山茂《唐代の文化と詩人の心——樂天を中心に》第3部3章,東京:汲古書院,2010年,第279—282頁;張海容《居易〈恨歌〉創作中的盩厔因素》,《社會科學輯刊》2011年第4期;等。

[10]居易年行蹤,參朱金城《居易年譜》之梳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6—20頁。

[11]川康三對居易初入安的心文看行了考索,氏著《長安に出てきた居易——喧噪と閒適》,《集刊東洋學》54,1985年,中譯本收入劉維治、張劍、蔣寅譯《終南山的容——中唐文學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23—242頁。

[12]《唐六典》卷三〇《三府督護州縣官吏》記縣尉職掌,第753頁。

[13]陳寅恪《論韓愈》,《歷史研究》1954年第2期,收入《金明館叢稿初編》,北京:三聯書店,2001年,第332頁。

[14]宇文所安《中國“中世紀”的終結:中唐文學文化論集》,陳引馳、陳磊譯,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言。陳弱《唐代文士與中國思想的轉型》,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

[15]如張澤鹹《唐五代賦役史草》的相關討論,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111—183頁。

[16]《舊唐書》卷一一《代宗紀》,第2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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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

長安未遠: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出版書)

作者:徐暢
型別:宅男小說
完結:
時間:2024-10-19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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