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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_全集TXT下載_吳楚材 線上下載無廣告_韓愈、知其、臣之

時間:2016-10-06 00:20 /陣法小說 / 編輯:李陵
小說主人公是臣之,聞之,知其的小說叫《古文觀止》,本小說的作者是吳楚材最新寫的一本帝王、洪荒流、三國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先生不告於妻子,不謀於朋友,冠帶出見客,拜受書禮於門內。宵則沐愉,戒行李,載書冊,問

古文觀止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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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線上閱讀

《古文觀止》第21部分

先生不告於妻子,不謀於朋友,冠帶出見客,拜受書禮於門內。宵則沐,戒行李,載書冊,問所由,告行於常所來往。晨則畢至張上東門外,酒三行,且起,有執爵而言者曰:“大夫真能以義取人,先生真能以自任,決去就。為先生別。”又酌而祝曰:“凡去就出處何常?惟義之歸。遂以為先生壽。”又酌而祝曰:“使大夫恆無其初,無務富其家而飢其師,無甘受佞人而外敬正士,無昧於諂言,惟先生是聽。以能有成功,保天子之寵命。”又祝曰:“使先生無圖利於大夫,而私圖。”先生起拜祝辭曰:“敢不敬早夜以從祝規?”

於是東都之人士,鹹知大夫與先生果能相與以有成也。遂各為歌詩六韻,遣愈為之序雲。

溫處士赴河陽軍序:(韓愈)

伯樂一過冀北之,而馬群遂空。夫冀北馬多天下,伯樂雖善知馬,安能空其群?解之者曰:吾所謂空,非無馬也,無良馬也。伯樂知馬,遇其良,輒取之,群無留良焉。苟無良,雖謂無馬,不為虛語矣。

東都,固士大夫之冀北也。恃才能藏而不市者,洛之北涯曰石生,其南涯曰溫生。大夫烏公,以鈇鉞鎮河陽之三月,以石生為才,以禮為羅,羅而致之幕下。未數月也,以溫生為才,於是以石生為媒,以禮為羅,又羅而致之幕下。東都雖信多才士,朝取一人焉,拔其;暮取一人焉,拔其。自居守河南尹,以及百司之執事,與吾輩二縣之大夫,政有所不通,事有所可疑,奚所諮而處焉?

士大夫之去位而巷處者,誰與嬉遊?小子生,於何考德而問業焉?縉紳之東西行過是都者,無所禮於其廬。若是而稱曰:大夫烏公,一鎮河陽,而東都處士之廬無人焉,豈不可也?

夫南面而聽天下,其所託重而恃者,惟相與將耳。相為天子得人於朝廷,將為天子得文武士於幕下,內外無治,不可得也。愈縻於茲,不能自引去,資二生以待老。今皆為有者奪之,其何能無介然於懷?生既至,拜公于軍門,其為吾以所稱,為天下賀;以所稱,為吾致私怨於盡取也。留守相公,首為四韻詩歌其事,愈因推其意而序之。

祭十二郎文:(韓愈)

年、月、,季愈聞汝喪之七,乃能銜哀致誠,使建中遠之奠,告汝十二郎之靈:

嗚呼!吾少孤,及,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歿南方,吾與汝俱,從嫂歸葬河陽。既又與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嘗一相離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者,在孫惟汝,在子惟吾。兩世一,形單影隻。嫂嘗汝指吾而言曰:“韓氏兩世,惟此而已!”汝時小,當不復記憶;吾時雖能記憶,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來京城。其四年,而歸視汝。又四年,吾往河陽省墳墓,遇汝從嫂喪來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於汴州,汝來省吾,止一歲,請歸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來。是年,吾佐戎徐州,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罷去,汝又不果來。吾念,汝從於東,東亦客也,不可以久;圖久遠者,莫如西歸,將成家而致汝。嗚呼!孰謂汝遽去吾而歿乎?

吾與汝俱少年,以為雖暫相別,終當久與相處。故舍汝而旅食京師,以斗斛之祿。誠知其如此,雖萬乘之公相,吾不以一輟汝而就也!

去年,孟東往,吾書與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搖。念諸與諸兄,皆康強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來,恐旦暮,而汝無涯之戚也。”孰謂少者歿而者存,強者夭而病者全乎?

嗚呼!其信然?其夢?其傳之非其真?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

汝之純明而不克蒙其澤乎?少者強者而夭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為信也!

夢也,傳之非其真也,東之書,耿蘭之報,何為而在吾側也?嗚呼!其信然矣!

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純明宜業其家者,不克蒙其澤矣!所謂天者誠難測,而神者誠難明矣!所謂理者不可推,而壽者不可知矣!

雖然,吾自今年來,蒼蒼者或化而為矣,搖者,或脫而落矣,毛血益衰,志氣益微,幾何不從汝而也!而有知,其幾何離?其無知,悲不幾時,而不悲者無窮期矣。

汝之子始十歲,吾之子始五歲,少而強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汝去年書雲:“比得阵喧病,往往而劇。”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為憂也。嗚呼!其竟以此而殞其生乎?抑別有疾而致斯乎?

汝之書,六月十七也;東雲,汝歿以六月二;耿蘭之報無月。蓋東之使者不知問家人以月?如耿蘭之報,不知當言月?東與吾書,乃問使者,使者妄稱以應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與汝之烁拇。彼有食可守,以待終喪,則待終喪而取以來;如不能守以終喪,則遂取以來。其餘婢,並令守汝喪。吾能改葬,終葬汝於先人之兆,然惟其所願。

嗚呼!汝病吾不知時,汝歿吾不知,生不能相養以共居,歿不得汝以盡哀,斂不憑其棺,窆不臨其。吾行負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與汝相養以生,相守以。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與吾形相依,不與吾夢相接,吾實為之,其又何!“彼蒼者天”,“曷其有極”!

自今已往,吾其無意於人世矣!當數頃之田於伊、潁之上,以待餘年。吾子與汝子,幸其成;吾女與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

嗚呼!言有窮而情不可終,汝其知也!其不知也?嗚呼哀哉!

尚饗!

祭鱷魚文:(韓愈)

維年月史韓愈,使軍事衙推秦濟,以羊一、豬一,投惡溪之潭,以與鱷魚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澤,罔繩擉刃,以除蟲蛇惡物為民害者,驅而出之四海之外。及王德薄,不能遠有,則江、漢之間,尚皆棄之,以與蠻夷、楚越。況,嶺海之間,去京師萬里哉?鱷魚之涵淹卵育於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聖慈武,四海之外,六之內,皆而有之,況禹跡所揜,揚州之近地,史、縣令之所治,出貢賦以供天地宗廟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鱷魚其不可與史雜處此土也!

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鱷魚睅然不安溪潭,據處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以種其子孫,與史亢拒,爭為雄。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民吏,以偷活於此?且承天子命以來為吏,固其不得不與鱷魚辨。

鱷魚有知,其聽史言:之州,大海在其南。鯨、鵬之大,蝦、蟹之,無不容歸,以生以食。鱷魚朝發而夕至也。今與鱷魚約,盡三,其率醜類南徙於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不能,至五;五不能,至七;七不能,是終不肯徙也,是不有史聽從其言也。不然,則是鱷魚冥頑不靈,史雖有言,不聞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聽其言,不徙以避之,與冥頑不靈而為民物害者,皆可殺。史則選材技吏民,強弓毒矢,以與鱷魚從事,必盡殺乃止。其無悔!

柳子厚墓誌銘:(韓愈)

子厚諱宗元。七世祖慶,為拓跋魏侍中,封濟公。曾伯祖奭,為唐宰相,與褚遂良、韓瑗,俱得罪武高宗朝。皇考諱鎮,以事棄太常博士,為縣令江南。其以不能權貴,失御史。權貴人,乃復拜侍御史。號為剛直,所與遊,皆當世名人。

子厚少精,無不通達,逮其時,雖少年,已自成人。能取士第,嶄然見頭角,眾謂柳氏有子矣。其以博學宏詞,授集賢殿正字。俊傑廉悍,議論證據今古,出入經史百子,踔厲風發,率常屈其座人,名聲大振,一時皆慕與之

諸公要人,爭令出我門下,寒卫薦譽之。

貞元十九年,由藍田尉拜監察御史。順宗即位,拜禮部員外郎。遇用事者得罪,例出為史。未至,又例貶州司馬。居閒,益自刻苦,務記覽,為詞章,氾濫鸿蓄,為博無涯涘,而自肆于山間。

元和中,嘗例召至京師,又偕出為史,而子厚得柳州。既至,嘆曰:“是豈不足為政?”因其土俗,為設用猖,州人順賴。其俗以男女質錢,約不時贖,子本相侔,則沒為婢。子厚與設方計,悉令贖歸。其不能者,令書其傭,足相當,則使歸其質。觀察使下其法於他州,比一歲,免而歸者且千人。衡湘以南,為士者,皆以子厚為師。其經承子厚講指畫為文詞者,悉有法度可觀。

其召至京師而復為史也,中山劉夢得禹錫,亦在遣中,當詣播州。子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夢得在堂,吾不忍夢得之窮,無辭以其大人,且萬無子俱往理。”請於朝,將拜疏,願以柳易播,雖重得罪,不恨。遇有以夢得事上者,夢得於是改連州。嗚呼!士窮乃見節義。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悅,酒食遊戲相徵逐,詡詡強笑語以相取下,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涕泣,誓生不相揹負,真若可信。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髮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谴收夷狄所不忍為,而其人自視以為得計,聞子厚之風,亦可以少愧矣。

子厚時少年,勇於為人,不自貴重顧藉,謂功業可立就,故坐廢退。既退,又無相知有氣得位者推輓,故卒於窮裔。材不為世用,不行於時也。使子厚在臺省時,自持其,已能如司馬史時,亦自不斥。斥時有人能舉之,且必複用不窮。然子厚斥不久,窮不極,雖有出於人,其文學辭章,必不能自以致必傳於如今,無疑也。雖使子厚得所願,為將相於一時,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十,歸葬萬年先人墓側。子厚有子男二人。曰週六,始四歲。季曰周七,予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其得歸葬也,費皆出觀察使河東裴君行立。行立有節概,重然諾,與子厚結,子厚亦為之盡,竟賴其。葬子厚於萬年之墓者,舅盧遵。遵,涿人,謹慎,學問不厭,自子厚之斥,遵從而家焉,逮其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將經紀其家,庶幾有始終者。

銘曰:是惟子厚之室,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

☆、第9章 唐、宋文

駁《復仇議》:(柳宗元)

臣伏見天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潘徽為縣尉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仇,束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也。若曰無為賊,凡為子者殺無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也,若曰無為賊,凡為治者殺無赦。其本則,其用則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僣,禮甚矣。果以是示於天下,傳於代,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為典可乎?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

向使讞其誠偽,考正其曲直,原始而其端,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若元慶之,不陷於公罪,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號不聞。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處心積慮,以衝仇人之,介然自克,即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

其或元慶之,不免於罪,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於吏也,是於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瞒瞒相仇,其誰救?”是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仇者,蓋其冤抑沉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亦甚哉!

《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有反殺者,邦國仇之。”又安得瞒瞒相仇也?《秋公羊傳》曰:“不受誅,子復仇可也。受誅,子復仇,此推刃之,復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於禮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唉弓,義也。元慶能不越於禮,義,是必達理而聞者也。夫達理聞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於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議從事。謹議。

桐葉封辨:(柳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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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

古文觀止

作者:吳楚材
型別:陣法小說
完結:
時間:2016-10-06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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