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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27.9萬字最新章節_精彩無彈窗閱讀_包偉民/劉後濱

時間:2017-05-21 13:16 /架空歷史 / 編輯:妮妮
小說主人公是史研究,關隴集團,唐仲友的小說是《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本小說的作者是包偉民/劉後濱傾心創作的一本歷史、機甲、機智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續表 A Study of Local Politics in the Southern Sung with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

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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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線上閱讀

《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第22部分

續表

A Study of Local Politics in the Southern Sung with Special Attention to the Case of Zhu Xi’s Impeachment on Tang Zhongyou

Gao Keli

Abstract:The paper is a case study focusing on Zhu Xi’s impeachment on Tang Zhongyou in the Southern Sung. It reveals apolitical game between the local government and local powerful groups. On the one hand,the local government pressed on the local powerful groups by taxes and monopolies. On the other hand,the local powerful groups often attacked the local officials through ceaseless prosecutions,by which they could influence the local government.

Keywords:Local politics,Southern Sung,Zhu Xi,Tang Zhongyou

* * *

[1] 本文初稿2013年9月2~3在北京大學召開的“宋代政治史研究的新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發表,題為“南宋台州地方政治管窺——以朱熹按劾唐仲友事件為中心的考察”,得到了評議人宮崎聖明、趙冬梅兩位先生的批評指正,與會的李華瑞、刁培俊兩位先生也就文中的學術史和史料提出了貴意見,在投稿給《唐宋歷史評論》時,得到了包偉民、劉濱與李全德諸先生的指正和建議,在此一併表示由衷的謝。

[2] (清)黃宗羲、全祖望:《宋元學案》卷六〇,中華書局,1996,第1952~1954頁。鄧廣銘:《朱唐忤中的陳同甫》,原載天津《益世報》1937年5月27“讀書週刊”;《悅齋唐仲友生卒年份考》,原載天津《益世報》1937年7月1“讀書週刊”。以上兩文收入《鄧廣銘全集》第八卷,河北育出版社,2005,第705~715頁。朱瑞熙:《宋代理學家唐仲友》,原載《劉子健博士頌壽紀念宋史研究論集》(同朋舍,1989),收入朱瑞熙《疁城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第50~67頁。束景南:《朱子大傳》,商務印書館,2003,第505~530頁。

[3] 王德忠:《從朱唐奏看南宋吏治》,《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3年第4期,第7~11頁;俞兆鵬:《論朱熹按劾唐仲友事件——兼論朱熹的政治思想》,《江西社會科學》1991年第2期,第89~94頁;〔〕戶田裕司:『唐仲友弾劾事件の社會史的考察——南宋地方官の汚職と係累』,『名古屋大學東洋史研究報告』31號,2007年3月,第93~108頁。

[4] 據《嘉定赤城志》卷九,唐仲友是淳熙七年十二月二十四知台州,淳熙九年八月十八改任江西路提點刑獄,《宋元方誌叢刊》,第7357頁。

[5] 參見引《宋元學案》卷六〇《悅齋學案》,鄧廣銘《朱唐忤中的陳同甫》,以及張繼定、毛策《唐仲友之悲劇及其成因略考》,《浙江社會科學》2005年第5期。

[6] (宋)唐仲友:《台州入奏札子》,《全宋文》卷五八五六,第260冊,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第235~236頁。

[7]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全宋文》卷五四四〇,第243冊,第212頁。

[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一狀》,《全宋文》卷五四四〇,第243冊,第207頁。

[9] 原文為“專牒縣尉康及祖”,所謂“專牒”,即是將知縣拋在一邊,直接指揮縣尉來負責催督賦稅了。

[1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二狀》,《全宋文》卷五四四〇,第243冊,第208頁。

[11]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全宋文》卷五四四一,第243冊,第230頁。

[12] 參見朱熹《奏台州免納丁絹狀》,《全宋文》卷五四三九,第243冊,第189~190頁。據這篇奏狀,有台州屬縣人戶向到台州巡視的提舉朱熹陳訴,台州將丁稅全折納為絹七尺,而本來是一半納絹(三尺五寸)一半納錢。但據朱熹的調查,宋朝的政策是第一等至第四等的丁產稅錢全部折納絹帛,只有第五等戶的丁稅只納一半絹,一半仍納錢,以免其折納之困。所以向朱熹陳訴的台州屬縣人戶應該是第一等至第四等戶,而不是第五等的下戶。他們的陳訴有意隱瞞了只有第五等戶納半絹半錢的規定,是想渾去萤魚。最朱熹雖然知曉他們的意圖,但仍然奏請台州所有人戶的丁稅納半絹半錢。顯然,陳訴之人的計謀得逞了,第五等下戶固然不用全部納絹,第一至第四等戶也不用全納絹了。

[1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2頁。

[14] 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第181~182頁。

[15]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9~230頁。

[16] 《嘉定赤城志》卷七“都酒務”條,第7330頁。

[17]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30~231頁。無獨有偶,唐仲友在知信州時,也曾“多遣軍兵,遠出地,以捉酒為名,掠其所有財物”,並因此被提刑官按劾,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1頁。

[1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0頁。

[19]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0頁。

[2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4頁。

[21] 應揚還與董承信之妻有通一案,最由州司理院結案。董承信透過相熟的書表司丁志、學院子金璉,到營王靜家,表示願意在外和解,許給她一百貫,請其囑託唐仲友子唐士俊。最該案判了個杖罪,但以贖銅了事。見《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4頁。

[22]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6頁。

[2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4~215頁。

[24] 李士是棲霞宮的知宮,祝元善則是天慶觀的士。棲霞宮與天慶觀號“東西二宮”,見《嘉定赤城志》卷三〇,第7511頁。

[25]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4~215頁。

[26]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6頁。來又查出祝元善承擔了修建蓋竹洞廟時,曹格收受了他賄賂的丹砂二百餘粒。值得注意的是,蓋竹洞廟是座供奉龍神的祠廟,其修建是因為淳熙七年唐仲友在此祈雨得到靈驗。見《嘉定赤城志》卷三一,第7520頁。

[27]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4~215頁。

[28] 參見劉馨珺《“請罪”與公私之分際》,高明士編《唐律與國家社會》,臺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9;《宋代的請託風氣——以“請”罪為中心之探討》,宋代官箴研讀會編《宋代社會與法律》,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1。

[29] 關於公使庫及公使錢的研究,參見俞宗憲《宋代公使錢研究》,收入鄧廣銘、徐規等主編《宋史研究論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第82~108頁;以及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第58~59頁。

[3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2頁。

[31] 《嘉定赤城志》卷一六,第7412頁。

[32] 台州糴本庫屬於軍資庫。軍資庫收貯的是中央規定由本地留用的錢帛與糧草,按規定由通判提舉,錄事參軍監領。參見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第61~62頁。但值得注意的是,台州的糴本庫並沒有和經總制庫(亦屬軍資庫)一樣設在通判廳,而是設在州治的西廡。見《嘉定赤城志》卷七《軍資庫》。

[33] 朱熹的《按唐仲友第三狀》中曾言及唐仲友“自兩年來,卻以糴本庫錢入軍資庫,軍資庫入公使庫,以支供給”,第213頁。《按唐仲友第六狀》中言及幾次支行公使庫錢購買銀子來抵還糴本庫借支米本錢,作為糴本銀起發,但有兩千貫公使庫錢買到銀子,公使庫的賬簿沒有記錄清楚,第243~244頁。

[34]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2~213頁。

[35]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0頁。這裡需要辨析的是,朱熹所收到的《四子》是唐仲友私人給的,還是以台州名義給他的。按照朱熹退回給台州軍資庫的結果來看,應該是台州官方名義的,但朱熹又不是寄居官員,不在臺州正式饋的行列。本文以為朱熹所收到的《四子》仍是唐仲友個人所,但被朱熹拒絕,並歸台州軍資庫。

[36]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2~214頁。

[37]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0頁。

[38]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3頁。

[39] 這裡的“書院”不是育機構,不見於《嘉定赤城志》的“州治”條,從朱熹的奏狀中可以瞭解,“書院”設於州衙內,裡面有藏書,並受納公使庫支給的錢物,應是唐仲友臨時設立的非正式機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言從公使庫所支取的會子“就書院供納”,唐仲友所刊印的《四子》也是“節次徑納書院”,來有十部儲存在書院。

[40]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0頁。

[41]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2頁。

[42]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第214頁。

[43] (宋)朱熹:《按唐仲友第四狀》,第221~222頁;《按唐仲友第六狀》,第239~241頁、第243~244頁。

[44] 在催督賦稅方面,唐仲友與朱熹有不同的判斷與取向,文有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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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

唐宋歷史評論.第二輯(出書版)

作者:包偉民/劉後濱
型別:架空歷史
完結:
時間:2017-05-2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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