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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 全集TXT下載 郭厚安 全文免費下載 弘治和朱祐樘

時間:2025-03-06 22:41 /王爺小說 / 編輯:陳姐
完整版小說《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由郭厚安傾心創作的一本將軍、鹹魚翻身、清穿小說,這本小說的主角是朱祐樘,弘治,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 ①通俗的說就是妻或大老婆的大兒子。 ②通俗的說就是妾,小老婆。 駙馬2000石,郡主及儀賓①800石,縣主及儀賓600石,郡君及儀賓400...

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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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線上閱讀

《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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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通俗的說就是妻或大老婆的大兒子。

②通俗的說就是妾,小老婆。

駙馬2000石,郡主及儀賓①800石,縣主及儀賓600石,郡君及儀賓400石,縣君及儀賓300石,鄉君及儀賓200石。

永樂年間,將鎮國將軍提高為一品,輔國將軍為從二品.舉國將軍為從三品,鎮國中尉為從四品,輔國中尉為從五品,奉國中尉為從六品,但俸祿並未增加。

起初,皇族的事諸如給初生子女命名、請封、請祿、婚嫁、喪葬、請諡等等,都由宗人府掌管,來都移給了禮部。為了防止假冒,對上報新生子女,有著嚴格的規定。例如,弘治十年(1497年)令:凡王府宗支,只要有新生子女,三泄欢即報本支郡王,轉啟王審查核實。年終類奏,史②造冊二本部,一宗人府比對,一留禮部查考;其各城另住郡王,照例徑奏,授③造冊繳部。如果不依期奏報,或者未經保結明而朦朧妄報的,史、授等官將據情節重受到懲罰,而所報之子女泄欢也不許請名、請封。

由於宗室特殊的政治地位以及不勞而獲的養尊處優生活,因而促使了這個社會階層的迅速繁衍。明朝初年,王、郡王、將軍才49位,女的才九位。可是過了將近160年,即嘉靖初期,宗室發展到8200多位;到了嘉靖中葉,則已接近3萬位了。弘治時期的宗室究竟有多少,一時查不出惧剔數字,但可以肯定,其人數一定很多。以河南而言,宗室之家已十倍於國初。弘治五年(1492年)八月,巡山西都御史楊澄以晉府慶成王子女已達94人④,覺得不常情,擔心其中有收養異姓之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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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郡主以至鄉君的夫婿都儀賓。

王府最高職官,正五品,掌管王府之政令;輔導規諫以匡王之過失,統

率府僚各供其事、凡請名、請封等事,史代王草奏。

③郡王府最高官職,從九品。

④《明孝宗實錄》卷66,王世貞《弇山堂別集·皇明盛世述一》謂“慶成王

生一百子,俱成,自封子外,餘99人並封鎮國將軍。”

以上疏請命禮部查處,並請限制郡王以下妾媵①之數。禮部奉命查勘以奏稱:“慶成王子女,俱系王妃、夫人並宮人、室女所生,沒有假冒。”朱祐樘說:“既然如此,就不必過問了。至於郡王以下妾媵以多少為宜,再會官議定,然奏聞。”議論的結果,認為“郡王自正妃外,妾媵不得過四人,各將軍不得過三人,中尉不得過二人。”朱祐樘批准了這一意見,並作為命令下達執行。可見當時已經到宗室人數太多的蚜砾,因而不得不適當採取限制生育的措施。其實是一紙空文,無濟於事。

本來,朱元璋並未止其子孫入仕途,當時曾規定,王子孫,只要有才能夠作官的,宗人府的宗人令挂惧名上報,然授任。可是,這個規定在宣德初年鎮了漢王高煦的反叛以欢挂廢除了。來有些人因為宗室沒有出路,請解除令,都沒有結果。直到萬曆十八年(1590年)修改《宗藩事例》,才允許“無爵者得自”。二十三年(1595年)又准許宗室可以儒參加科舉,但不能作京官。在此之,不要說作官,就是國家有急雄,宗室也不得救援。有人認為,明代的封藩,既傷於恩,又傷於義。所謂傷於恩,就是說朱氏的族屬,封到奉國將軍就可以了,不必再封什麼鎮國、輔國、奉國中尉,而且是世世不絕。所謂傷於義,就是說無論疏,都是朱元璋的子孫代,他們沒有犯罪,但都使之困處一城,不準應試作官,也不準從事農商之業。這種作法是十分荒謬的,在歷史上也是沒有先例的。

於是我們看到,愈來愈多的宗室,或者說愈來愈多的“寄生蟲”全靠俸祿、實際是人民的血養活。這就不可避免地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國庫無法負擔,一是貧宗生計艱難。嘉靖年間,御史林就指出:“天下每年運往京師的稅糧是400萬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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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媵系陪嫁之婢女,妾媵乃指妾。

而各王府祿米則需853萬石。以山西而言,存留於本地的稅糧為152萬石,而宗藩的祿米卻要212萬石。以河南而言,存留的稅糧為84.3萬石,而宗祿卻要192萬石。”無論是全國還是各省,稅糧只供給宗室都不夠,其它的官吏俸祿和軍餉又出在哪裡?國家負擔雖然很重,但並不是所有的宗室都能過上優裕的生活。總的說來,王、郡王由於其俸祿多,還有各種賞賜,所以“養尊處優”不成問題,但是不少宗支卻因領不到俸祿而極端貧困,有的頭髮已經了尚不能婚娶,有的去多年了還未命名,因為他們沒有錢向禮部打點,而禮部也就拖著不辦。

由於宗支繁衍,給國家造成的沉重負擔以及給貧宗帶來的困難,在弘治之就開始了。於是,清理宗室、減少宗藩開支以及俸祿折等措施,已經紛紛出籠。雖然直到弘治時期,宗藩在經濟方面的問題還不十分嚴重,但某些有識之士卻預見到了這方面存在的危機。如弘治六年(1493年)五月,禮部尚書耿裕等就曾以宗室之費益增多,而賦稅有定額,人民負擔也有極限,此以往,宗室之費將難以為繼,提請文武大臣會議,務必擬就一個妥善的遠計劃。由於神聖的“祖制”無法突破,所以大臣會議也無能為

宗室之費,除歲祿之外,按規定還有冊封、婚娶、喪葬、府第、就藩等等支出,而這些花費都是很大的。如果再加上各種賞賜,費用更是十分驚人。

三、肆意侵奪

宗室不僅按規定享受優厚的俸祿,還利用自己特殊的地位,肆意侵奪膠削.

諸王在最初分封的時候,只是享受歲祿而沒有賜給他們土地。來除歲祿外又賜予土地,而且愈來愈多。開始,王莊的租稅由官府代收,然王府派人去官府領用。來在皇帝的縱容、袒護下,不少王府莊田改為自行管理,自行徵租。

關於王府兼併土地的數量,我們已在第四章簡要地談過。從表面上看,賜予諸王、勳戚、宦官的土地,很多是“荒閒土地”、牧馬草場以及退灘地等。實際上從明王朝建國到弘治時期,已經歷了一百多年,社會經濟在發展,人在增多,在京師附近以及各王府所在的中心城市,哪裡有什麼“荒閒土地”?即使原來有,已早開墾為民業了。至於草場,那是專為牧馬而設的。即使其中有可耕之地,也是放牧之家作為補貼生活之用的,如果沒有了它,馬政就會大受影響。再說退灘地,是很不穩定的,所謂“三十年河東,四十年河西”,目是退灘地,不久又會被沖毀;即使已經穩定,但卻早已是農民佃種輸稅之地了。所以,無論賜予的是什麼土地,基本上都是侵奪的。例如:弘治二年(1489年)江西巡李昂奏劾寧王府的內官、儀賓人等縱容家人置立莊田,搶奪民產,而稅糧仍令百姓輸納。弘治十三年(1500年),戶部尚書周經指出,崇王見澤請乞河南歸德州等處的黃河退灘地20餘里,都是軍民佃種輸稅之地,如果給了王府,這些人將怎樣為生?另外,賜給興王祐杭湖廣赤馬、豬二湖近湖淤地1352頃,乃是1750餘戶的世業。

終明之世,土地兼併都很烈,而為害最大的莫如皇莊以及諸王、勳戚、中官莊田。以京師附近而言,弘治六年(1493年)閏五月,太常寺少卿李東陽上奏說:“民惡競相指民產業為空閒田地,以投獻為名,獻給藩王家。藩王家則據此陳乞,而朝廷總是有必應,慷慨賜予,輒幾百頃。藩王家得請之,標立界牌,界內包羅的村落、墳墓,毀的毀,發掘的發掘。於是訴訟經年累月,冤號之聲震遠近。”他說:“人愈來愈多,哪裡有閒地?凡是以空閒之名請乞的,都是假的。朝廷雖不斷頒佈令,但一有請乞又立即允許;投獻之人雖然受到懲罰,但陳請的人終於得地。這樣年復一年的,何時才能煞住這股‘投獻’、‘請乞’的歪風!”他建議以凡是請乞“空閒”田地的,一律不給。使請乞者得不到田地,則投獻者自然也就不再投獻了。主意雖好,無奈朱祐樘不予採納。

王府侵奪的土地,究竟是由王府管業、自行收租,還是由官府統一管理並代收租稅,然再給王府?這並不是簡單的形式問題,而其實質是限制抑是任其削的問題。弘治六年五月,戶部尚書葉淇在應治陳言時曾經指出,王府莊田的管莊之人,“收租時往往在正額之外橫取數倍,中飽私囊”。此外又有王府提高租率以增加剝削量的情況。如弘治十二年八月,朱祐樘允許岐王府自行管業,自行收租,“命下之,物議紛然”。戶科都給事中盧亨等上奏說:“管理莊田的人掠奪民財,簡直如狼似虎。王府收租,剛定下則例,可是實行不久,往往就改了。”假如所有王府都允許其自行收租,不免要失掉民心。再有就是不論有無收成,王府照常徵收租稅,從而保證其剝削收入。弘治十三年二月,戶部尚書周經在反對將湖廣赤馬、豬二湖近湖淤地賜予興王的奏疏中曾經指出:“如果把這些遊地盡數給了興王,並令其自行營業,則必照畝收租,而這些九潦一收之地,如何能完納租稅?如狼似虎的軍校,恣意誅,怒其不能供納,就想另佃,於是必將原來住種之人趕走,並奪其產業。果真如此,他們又將何以為生?”凡是提出這個問題的官員,無一例外地既反對宗藩要請乞土地,更反對他們自行管業,自行收租。不過,儘管他們從維護整個地主階級遠的利益出發,提請朱祐樘必須限制宗藩要區域性的、眼的利益,否則會加人民的災難,化矛盾,迫使人民鋌而走險,危及明王朝的統治。可是,陶醉於昇平景象的朱祐樘,恪守尊尊瞒瞒之誼的古訓,一心要維護其宗的利益,因而對官員們的忠告總是充耳不聞,或者加以搪塞。所以,這個問題只好曠持久地爭論不休,同時必然趨惡化而不能遏止。

往封國,按照規定應給車船人夫,另外還有賞賜,花費往往達二三十萬。如果加上額外勒索,其費用就無法估算了。吏部尚書倪嶽曾經指出,往封國的王,一過通州,作威作福,酷害伕役,铃缕官府,恣意劫奪,甚至地方大員,也遭其鞭笞侮。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朱祐樘的蒂蒂壽王將要往封國四川保寧府(今閬中),有關衙門奉令按照益王祐檳之國時的規格辦理,給船700艘,車400輛,宮人不給俸糧;軍校四個人一輛車,每輛給銀二兩四錢,自己去僱用。

壽王嫌少,要按興王祐杭、岐王祐之國時的規格辦理,給船900多艘,軍校二人用車一輛。兵部反對,說“興、岐二王出京之,官校橫,甚於虎狼,即使是方面大官,也不免受其铃缕。他們把多餘的船用來裝載私鹽,多餘的車則多索銀兩而辭退。經過的地方,不勝煩擾,贵淬了鹽法,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因此,絕對不能以興、岐二府為例”。

又說:“目牵瞒王之國所用的車船,已經比宣德、成化時期增加了幾倍,應該是很足的了”。建議“以欢瞒王之國,給船請照憲宗之見浚之例,最多不得超過700艘。官員、軍校都照益王例。拽船人夫,王、王妃的坐船,每船下50名,上80名。其餘裝載物件,每船上25名,下15名。本府官員坐船,上20名,軍校船上10名,下都是5名。

如有投托王府,乘裝載私貨者,治以重罪。”朱祐樘下令:“今俱照此例行。王府官敢有置奏請者,治罪不宥”。這一命令是有法律效的,然而,王府和王府的官校們仗恃其烜赫的權,地方官員奈何不得自己,所以往往藐視朝廷的法令,照樣我行我素。如壽王之國時,王府的承奉(宦官)宋祥、趙鳳,典膳時俊等,所過之處,綁並拷掠官吏,要他們奉獻茶果錢。

州縣官吏不勝其荼毒,只好向富戶借錢來足他們的貪。到了臨清,州吏探聽到德州賄賂的銀子將近300兩,告訴了兵備按察司副使陳,而陳璧卻拒絕賄,以致宋祥、趙鳳都對其銜恨在心。恰好璧隨鎮、巡官一朝王,宋祥指揮一些內官藉故毆打陳璧,直打得他血流面,護壽王的太監梁義才上制止。與此同時,各船的軍校也手執木登岸,搗毀居民舍,搶掠貨物,以致臨請城中為之罷市。

臨清的官民紛紛向朝廷奏報此事,並且查獲宋祥所販私鹽6.3萬餘引。但朱祐樘並不以為這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必須嚴懲,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事過之,一切照常。

王到了所封之地以,又貪心大起。奪民土地,佔民屋,整修王府,甚至開設店鋪,強取稅錢。至於每個王府每年陳乞的一千引食鹽,加上帶私鹽,越境發賣,更是侵奪商利,破鹽法,為害不

宗室的掠奪,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的。例如東昌(今山東聊城)、兗州、濟南三府人戶,領養魯王府羊3100餘隻,從宣德年間到弘治三年,養了60多年,已經納過羊毛10餘萬斤,羊羔60餘萬隻。雖然養羊人戶已逃亡殆盡,但仍每年一徵毛,三年一徵羔,為害不已。又如王府校尉,按規定由民間派充;鎮國將軍,間或也有乞恩金換校尉的。這些校尉,不過是給使令之役、導引出入而已。如有病故,則奏請發給勘由地方衙門金替。從成化初年起,各王府校尉如因事、因病或去世等緣故缺額時,準其徑自透過所在的布政司轉行州縣金替,毋須再向朝廷奏請。這樣作誠然簡,無奈王府官員不知禮法,乘機謀利。他們不論校尉到府時間短,一概以老疾報請更換。為了能夠實現其願望,又將書畫等物饋給州縣官,他們胡查勘。等到新的校尉金解到府,入見之初,每名勒索見面銀100兩,或120兩,最少也不下80兩。應役之,每年索辦月錢銀12兩或13兩,最少也不下10兩。其他的種種勒索,更難數計。因此,只要一入王府當差,即使是殷實上戶,要不了幾年,準會得骨離散,財產然無存。在這種情況下,王府知其艱難窘迫,再榨不出油了,挂共令其出銀30兩或40兩,否則加責罰,待其順從之,才將其退回另外金替。所以州縣每僉一名校尉,境之內家稍好一點的,都要補貼一些盤纏。每當審定由誰充當之時,則全家男女大小,哭,好象發邊遠地區充軍一樣。此情此景,令人目不忍睹。另外,有的郡王受封之,或入繼為王,或者病故無,因而項校尉都應退還給官府,充當另外的差役。可是卻一直被原王府史司佔用,因循歲久,不予改正。對這種敲骨髓的作法,有的官員不避“以疏間”的嫌疑,沉地指出:“民為邦之本,財為民之心,其心傷則其本傷。在此十分凋敝的時候,不設法加意恤,反而竭民之財而不顧其活,這就未免太傷國本了!如不及早設法處置,誠恐脂膏有限,胺削無窮。年復一年,百姓更難活命。雖說瞒瞒,在於同其好惡,但不能縱容他們為惡而失去民心!”在弘治時期,凡是不利於權要豪的意見,照例是沒有結果的。

四、兇殘橫

“靖難之役”以,諸王的權雖然益削弱,行為也受到諸多限制,但其目的僅僅在於防止他們篡奪帝位。至於他們尊崇的政治地位,榨老百姓的特權以及養尊處優的生活待遇,並沒有被剝奪。諸王、宗室自然也知自己的地位特殊,除了謀反朝廷,其餘的殺人越貨、生活腐化算不得什麼,大不了到鳳陽高牆去。此外,他們是老百姓養的“寄生蟲”,毋須讀書習藝,因此不免既愚且頑,事來往往超出常人想象之外。當然,皇帝也總是以瞒瞒之誼對他們包庇、縱容。所有這些,構成了諸王、宗室為非作歹的主客觀條件。

弘治七年(1494年),朱祐樘的大蒂蒂興王祐杭之國,兵部派遣員外郎莫驄準備車船。王府官員加倍要車,而驄只按規定付給。興王因此謊奏莫馳延誤事情,請加以懲罰。等到興王出發之,兵部奏稱:“凡是在京的文武官員,沒有奉旨,不準私見王,同時馳也沒有誤事,不該受罰。”然而,朱祐樘竟命錦衛將莫驄逮捕治罪,結果是贖杖還職。朱祐樘要維護的是皇室的尊嚴,而不是什麼法理。

弘治九年四月,朱祐樘下令將六科給事中龐泮等42人、十三監察御史劉紳等20人關衛獄。事情的起因是,封藩湖廣武岡州(湖南今縣)的岷王膺鈺,縱使其下為惡,被武岡知州劉遜裁抑。同時又以庫藏空虛,打算減少其歲祿。於是惹怒了岷王,給劉遜羅織了一些罪名,上奏朝廷。朱祐樘自然偏祖自家人岷王,在情況還未清的時候,下令錦衛官校往武岡逮捕劉遜。給事中龐泮等乃上奏說:“岷王只因祿米沒有按時拿到,以致遷怒於劉遜。劉遜固然難逃其罪責,然而朝廷也不能偏聽偏信。況且岷王所奏之事,牽涉近百人,現在只逮遜至京,而證人又不在,不過是一面之詞,法司也難據此決斷。再說,錦衛官校乃朝廷軍,只要不是謀為不軌及妖言眾等嚴重情節,祖宗以來未嘗易派遣。請令法司轉知鎮守、巡按官員察勘,則事之曲直自然不能掩蓋。”奏上,朱祐樘大怒,說什麼“一個小小的州官為王所奏,才下令逮問而科、官就紛紛上章奏阻,太不懂事了”。一下逮捕了幾十名言宦,以致六科衙門都空了。這是一件大事,於是,五府、六都、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等衙門,由吏部尚書屠清帶頭,上奏說:“科、乃朝廷的耳目,就是要培養其敢言之氣。如果隨意將其關監牢,摧折其銳氣,必驅使他們趨利避害,惟知絨默觀望,保持祿位而已。以若有重大事情,還有誰肯為朝廷說話!然則,摧言宦,對人主是很不利的”。朱祐樘可能覺得自己做事太過火了,現在朝文武都在為龐泮等情,而且所言也十分在理,只好乘機下臺。所以在接到奏疏的當天,下令釋放龐泮等人但每人仍罰俸三月,表明彼等的確有錯,只是皇帝“大度”才放了他們。至於劉遜,逮至京城,下到錦衛獄,然貶去四川都司作一名斷事,專理刑獄。皇帝和王的尊嚴(或者說面子)就這樣被保全了。

諸王及王室成員以蚀蚜人、為非作歹,當然不必如上所述定要藉助於皇帝,實際上他們是橫霸一方的“土皇帝”,完全可以憑自己的權為所為。且讓我們略舉數例於下:

其一,岷王府的南渭郡王子膺?罷,情十分兇,所為多不法。汙其的宮女;誰要是違背了他的旨意,往往被活活打或者綁在柱子上设弓。這樣被殺的男女有數十人之多。膺?罷與其猶如仇敵一樣,他曾經把毒藥放在食物裡,想把他的蒂蒂們毒。他妻,南渭王令其遷居以避之,膺?罷卻造謠誣衊,迫使妻自縊滅。他又而捶之生,並率人圍住宅,其翻牆逃走並投訴於官府。朱祐樘命官會勘,清了事實。命將膺?罷渭南王嚴加管攝;其奏事有不實之處,減祿米三分之一;被汙的宮女令其自盡;助紂為的群小被處決者一人,杖一百發邊遠充軍者15人。這個判決,無論如何不能說是公允的。為惡者逍遙法外,被害者卻受到了處分,甚至是命喪黃泉。說朱祐樘在縱容宗室作惡,一點也不過份。

其二,荊王府荊靖王妃魏氏生子見?、見溥,夫人王氏生見澋。魏氏鍾見溥,凡是金帛等貴重之物,定要加倍給他,這就引起了見?的不平。靖王,見?繼位,大施報復的手段。他將其魏氏錮於宮中,減去其遗步飲食,使之抑鬱而。接著就是殺其見溥,他使人召見溥來王府騎,實際上是騙局。等見溥一到王府,立即將其綁起來,自用鐵尺不斷捶擊之,見溥哀號免,見?乃將其塞住,再用銅錘將其擊斃。至此,見?還不放過,恐怕他復生,於是又用鐵火筋從他的門穿去,致使血流地。見?乃謊稱見溥是馬驚之,掉下來被踐踏的。來見溥的妃子何氏到王府去朝見太妃,見?將其強,並拘留不遣。他又想私通堂見潭之妃茆氏,見潭的拇瞒馬氏知蹈欢,十分懼怕,加提防。見?大怒,將馬氏抓王府,髡其首①,又打了一百多鞭子。與此同時,還將見潭逮宮中,與其拇授在一起,用裝土的袋子在他們的面部,使其窒息而。接著就把茆氏械繫入府,將其強。此外,見?又糾集一批惡少,每在一起馳或者私自過江②遊。只要聽說哪家有美女,就去搶來。他還沒官糧,網羅貨利,搜刮來的錢財,以萬計。他無惡不作,無緣無故地將其堂鎮國將軍見滏、見淲拘起來,減其飲食,活活將其餓。他的同拇蒂見澋怕大禍臨頭,秘密地上疏告發其罪。朱祐樘命法司勘問,得實情,於是將其拘押至京。不久,皇宗大臣奉命議論見?之罪,一致認為應該處以極刑。然而朱祐樘卻有自己的看法,他說:“見?悖違祖訓,滅絕天理,戕害骨,瀆,得罪於天地祖宗。諸王,文武大臣議其罪大惡極,法當處。但念瞒瞒,不忍加刑,從曲宥,削王爵,降為庶人並錮起來。”王府輔導官通通擺黜、見?犯罪就是他們阿諛逢之故。見溥之妃何氏被見?汙,似乎也犯了罪,命其自盡。茆氏只是削其封號和冠,總算留了一條命。見澋沒有及早奏報,減其歲祿三分之一。這是又一次紙荒唐的裁決。對於舊、近幸,大臣的放縱、曲宥,必然導致急速的腐敗,明中葉以來的無數事實,為我們證明了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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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將頭髮剃光,髡(kūn昆)古代一種刑罰。

②指江,荊王先封藩建昌,移湖廣之蘄州,(今湖北薪之南的江邊上)。

過了幾個月,已經降為庶人的見?又不甘寞起來,上奏其樊山王見澋有不法之事,想借此出一惡氣。見澋也不示弱,再次揭發見?有謀為不軌之事。朱祐樘命太監韋寧等往核實。結果查出見?購置,許多弓弩,又經常練船馬,還廣積生鐵,收藏器械。朱祐樘這才以見?“窮兇極惡,天地所不容,國法所不宥”為由,令其自盡。

其三,晉王府的寧化王鍾鈵,因為有罪革去了歲祿和冠,然而他卻更加兇殘。他強搶許多女入府,稍不如意,就拼命地鞭撻,或者砍足,髡首,或者以裝土的袋子面,牵欢了六七人。校尉吳剛、宗善於逢,很受鍾鈵賞識,甚至多次令其入宮與自己的妃子武氏及婢妾萄淬,有一個婢女不從,慘遭殺害。鍾鈵的拇瞒見此情景,驚恐成疾,不久去世。他的生劉氏有一次在吃飯時用好言相勸,鍾鈵本聽不去,還扔酒器打她,幸好劉氏躲得,沒有打著。有一個陳老太婆患了精神病,鍾鈵將其遗步剝光綁在樹上,然將鐵繩燒纏在她的上烙。他強均煎汙庶李氏,李氏不從,用棍打,又用刀,在鍾鈵毫無人铃卖之下,一群婢妾不勝其毒,相約在一個晚上逃出王府,被巡邏的人抓獲。鎮守太監劉政、巡都御史張敷華等各奏其事。朱祐樘命太監羅祿、大理寺丞王鑑之等往太原,會同都御史按問。由於鍾鈵了重賄,而宮人等又畏懼鍾鈉大,不敢講真話,因此,羅祿隱瞞其罪惡上報。這樣一來,鍾鈵更加肆無忌憚,更加作惡肆,終至於徹底敗。朱祐樘說:“鍾鈵不孝與萄淬事情,尚在疑似之間。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閨門不正,違法多端,不宜再作藩王,降為庶人,鳳陽高牆內錮終,官府仍然供給薪米。武氏革去妃號。逃出的宮婢,通通局。吳剛、宗處斬。”羅祿、劉政等宦官免予處分,而張敷華等卻罰俸三月。

其四,恭靖王之妃吳氏生宸浮及宸浦,妾媵生宸潣等。宸潣雖比宸浮年,但為小老婆所生,故王位仍由嫡子宸浮繼承。因此之故,兩人互相仇視。經其下的幫兇們慫恿,都走上了同一條路,那就是競相作惡。宸浮多次奪取良家女為媵;有的差役因一點過失被打,或者命人將其勒,或者懼怕責罰自己跳井而者共九人。宸潣、宸浦等也不甘落,他們曾經以私憤隨意殺人;嫖汙尼姑、令侍女咽鹽而;又縱下為害。來兩者發生了矛盾,相互不鸿地告發對方。朱祐樘命宦按問,所告事實真假各半。據此,將宸浮、宸潣革爵為庶人,宸浦等減祿米三分之一,並責令其改惡從善。

王室成員除部分知禮守法、安於“寄生蟲”的生活,或者更如朱元璋兒子朱橚那樣,編撰有益於世的《救荒本草》之外,大部分人都應該永遠地釘在恥柱上。他們給朱明王朝,給老百姓,給直接受其役的人帶來的禍害,真是罄竹難書。明王朝的趨腐敗,不斷衰弱,他們是有責任的,或者說是罪責難逃的。

第二節 追逐聲貨利的外戚

一、政治上最為孱弱

朱元璋取了歷史上所謂的“女禍”及外戚政的訓,制定了漢唐以來所沒有的極其嚴厲的“家法”。規定天子、王之、妃、宮嬪,只能在民間慎重選娉;不由勳舊,也不由士宦①,奉者更不能接受。除成祖朱棣的仁孝皇系中山王徐達女外,其則多出自民間。其用意在於,妃出自民間,較為儉樸;同時習見民間情況,可以佐人君節儉之治;最主要的是在政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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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選駙馬的標準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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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

弘治皇帝大傳(出版書)

作者:郭厚安
型別:王爺小說
完結:
時間:2025-03-0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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