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架 | 搜作品
本站最新網址:duwoku.cc (點選分享)

趣說古代官場生態-全集最新列表-現代 完顏紹元-精彩免費下載

時間:2018-11-29 07:07 /史學研究 / 編輯:和珅
小說主人公是中書,告身,衙署的小說叫《趣說古代官場生態》,本小說的作者是完顏紹元最新寫的一本學生、歷史、史學研究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上述這種縣署醫院兼醫藥行政管理的機構,一般多設在州縣衙署的大門旁邊,或者痔脆就是縣衙大牆的“破牆開店”...

趣說古代官場生態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現代

閱讀所需:約3天零1小時讀完

《趣說古代官場生態》線上閱讀

《趣說古代官場生態》第9部分

上述這種縣署醫院兼醫藥行政管理的機構,一般多設在州縣衙署的大門旁邊,或者脆就是縣衙大牆的“破牆開店”,一方面承擔縣署官吏的公費醫療活並受理醫藥行政事務,另一方面也為民眾看病,乃至出診,當然這就要收錢了。明代海瑞在任淳安知縣時,寫過一篇《興革條例》,在“醫官常例”名目下,有“醫生四名”的記載。當時淳安縣的壯丁名額約四千人,推算全縣的戶數,至多不會超過五千戶。四五千戶的小縣就有四個官醫編制,比起宋代,應該說有所步。

《金瓶梅》裡,就有一個縣級醫官的寫照:且說生藥鋪老闆西門慶行賄買官,當上清河縣掌刑副千戶以,馬上就享受起了公費醫療。妻妾兒女生病,都請縣署醫官任溪出診。第七十五回中,吳月慪氣生病,西門慶正在衙門裡審案子,午回家得知,忙琴童“騎馬往門外請任老爹……”等到晌,琴童回報:“任老爹在府裡上班,未回來。他家知咱這裡請,說明任老爹絕早就來了。”果然,第二天一早,任醫官就騎馬來了,還直打招呼:“昨……學生該值,至晚才到家,見尊(名片),今不俟駕而來。”一位清河縣機關醫院的主治大夫,要“在府裡上班”,有時還要“該值”,就是值夜班,“至晚才到家”。照理說,看病應在任醫官“該值”的時間,徑去“醫學”即醫院掛號,可吳月是有份的“官員家屬”,不拋頭面,而西門慶又要在妻妾面擺派頭,讓僕役拿著名片去請他出診。任醫官自稱“學生”,是曾在太醫院或地方醫學院學習的卫赡。待診脈看相,開出“安胎理氣和中養榮蠲之劑”,西門慶還派琴童跟著他去取藥。照說西門慶家是開藥的,有的是藥,所以這個情節能折副千戶公私分明的認識:現成的公費醫療為何不吃?但是我們又可以看到,任醫官僅對付西門慶一家,內、、兒科樣樣都看,卻沒見他治癒過哪一個人的病。

國家包官吏的醫療之外,一定品秩以上的官員,還可經常獲得以皇帝名義賜給的各種時令保健防疫藥物。許多古人文集中,都有《謝賜藥表》一類文章,頗似現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定期發放防護藥品。唯當時講究恩戴德,所以領到藥品,照例要履行一上表謝的手續。在各級地方政府中,這也是一項經常的工作。如《唐六典》卷三十記:“凡諸州每年任土所出藥物可用者,隨時收採,以給人之疾患,皆預傷寒、時氣、瘧、痢等藥,部內有疾患者,隨須給之。”

官員家屬享受公費醫療的條件限定,這方面的史料我尚未看見。《全唐文》裡有一篇韓翃謝皇帝賜藥的表狀,提到“並賜臣中國太夫人脂一、面脂一”云云,大約只有那些有“誥命”的家屬,才是制度明確可以享受公費醫療的物件。但實際作中並非如此,如引《樓夢》裡,連還在襁褓中的巧姐兒也由太醫看病,並用他來的藥。至於西門慶的妻妾兒子,更不可能有什麼“誥命”。這奧妙,也就像現代公費醫療制度在實行中存在的問題一樣。而王太醫、任醫官之類,慷公家之慨,自己則能落得收受財禮的實惠。

衙門式的管理程式和運作機制,客觀上抑制了公辦醫療平的提高,難怪李時珍要辭職下海

以筆者有限的見聞,古代的機關考勤與醫事制度關係不大,不比現在的病假申請,都要指定的公費醫療就診醫院出病假證明。但碰到一些重要關,比如有的官員年紀大了,逢考銓敘時,理論上講應對其健康狀況作出判斷;又比如有的官員投機取巧,嫌眼下的職務不好,或有過犯即將毛宙病退,以再找機會復仕。作為應對措施,也要有醫學角度的專業評判,等等。逢這種情況,照例要有醫官參與“量”。為防止地方上的醫官通情作弊,通常都是中央醫療機構派專家主持會診或檢。《續資治通鑑編》卷一二八里,就有一段代理翰林醫官使(正七品主任醫官)姚可久“赴陝西量藩部公事”的記錄。

------------

公費醫療說看病(3)

------------

面講過,支撐起公費醫療的整個制就是醫在王官,這就決定了醫療組織也是政府機能之一的質,原本是科學技術特強的專業行為,不可避免地染上濃郁的衙門彩。以宋代為例,中央一級的各醫藥機構,分管領導一概都是外行,少數是低品京官,大多以宦官充任,名目如“提舉太醫局”、“提舉翰林醫官院”、“當御藥院”等。業務上一竅不通,但所有行政人事財務庶雜權,都在他們手裡,甚至在行純業務活時,也是如此。據《宋會要輯稿·職官》卷三六記,凡醫官為皇族勳貴治病,一概都有這些“提舉”們委派的宦官在旁邊監督,理由是恐怕醫師乘看病機會搞小作。實際作中的監督範圍,又不只是皇族勳貴。比如面說到錢若、韓琦等人請太醫看病,原文是“遣中使領太醫往視”、“命內侍竇昭押士明往視”。錢若是官僅五品的觀察使,韓琦是官僅六品的知州,給五品六品的地方官員看病,都要由太監“領”去“押”,京朝高階官員診時的狀況,可想而知。所以在看似得益公費醫療計程車大夫圈子裡,有一句流行語,“宣醫喪命,勅葬破家”。半句是說皇帝助辦喪事,這裡從略;半句的意思是:假如是太醫院掮起皇恩浩的招牌給你診脈處方,你的病多半是沒治了(《孔氏談苑》)。

舉個例項:北宋哲宗時,已經退下來的老宰相韓絳生病了,太醫院醫生出診,當然少不了宦官“陪同”。皇帝聽彙報,聽說韓老食不振,說自己正在用的金丹可以開胃。“提舉翰林醫官院”得旨,逐級傳達,主治太醫敢不遵旨?結果老先生年邁,精氣已衰,抵不住金丹的陽亢,就這樣莫名其妙地了命。此即行政行為包辦醫療實踐的典型個案。面提到唐代時不少京官選擇在太醫不當班的時候,去他家裡診,想來這也是緣故之一。反過來,衙門式的管理程式和運作機制,客觀上也抑制了公辦醫療的平提高。隋唐以,隨著私人行醫的逐步放開,許多有志於透過廣泛實踐提高業務能的醫學家,都不肯窩在醫官的圈子裡。明代李時珍在太醫院裡僅了一年託病辭職,就是著名的一例。

另一方面,不少醫師利用在公費醫療制中務的份,謀私利,也是事實。仍以宋代為例,眾多太醫各有自己的特殊務物件,最稱捷徑的是拍公主、公主們的馬,“公主常因入宮時陳乞皇帝給負責自己健康的醫生取一官半職,這在宋初至神宗時期是相當普遍的現象”(遊彪:《宋代蔭補制度研究》)。公主有權薦官,一定品級以上的官員也有權薦官。沈括在《夢溪筆談》裡講過一個故事:官居正二品的侍中王貽永,每年有一個薦人當官的“恩例”名額,從而成為太醫院醫生的角逐物件。有位劉公才,功夫到家,王貽永已答應把今年的名額給他。正在這時,王貽永已嫁給諸司使夏偕為妻的女兒,患了重病,被另一個太醫生朱嚴治癒了。女兒回家哭鬧,一定要潘瞒先把薦官名額酬報朱嚴。王貽永沒辦法,只好說劉公才先讓一讓。蔭官命令下達的這一天,朱嚴了。劉公才對王貽永說:“朱嚴沒接受官職就了,按規定可以重報人選。”王貽永再為劉公才舉薦。沒想到新的委任令下達,劉公才也因興奮過度而猝。沈括嘆:“為了一個四門助這種小官,居然了兩個醫生!”但是查一查北宋官制,四門助的官品是從八品上,畢竟比在太醫院當差強多了。因為古代醫官的政治地位普遍很低,相當於中央衛生總署署的翰林醫官使,只有正七品,相當於國家醫學院院的太醫局令,只有從七品。像劉公才、朱嚴這些人,一般多居從九品下,甚至是“流外”無品。倘若能當上從八品的四門助,起碼是俸祿又了兩級。

人情處方,索取包,營私走,朋分新藥……許多“太醫”靠兼辦私人診所成為鉅富

處尋思,高官要們因有特權可予回報,醫官們格外盡悉心,曲意奉承,一般的官吏有病醫,能不會彼此厚薄?這又是衙門式公費醫療的一個弊端。還是拿兩宋舉例,人情處方的問題相當嚴重,當時太醫局屬下,有一個專門研製新藥的機構和劑局,“凡一劑成,皆為朝士及有者所得”(《癸辛雜識·別集》)。就是說,和劑局每試製成功一品新藥,都被大大小小的京官和“有者”私分了。據周輝《清波雜誌》卷五記,權宦童貫倒臺抄家時,“得劑成理中幾千斤”,都是貴重俏藥品。其來路,無非是和劑局、太醫局、太府寺等各有關部門和官們的孝敬,正好毛宙出公費醫療千瘡百孔的漏洞。宋代法律規定:“諸醫違方詐療疾病而取財物者,以盜論。”由此又折出諸如訛詐錢財、收受包等醫德問題,當然受害者多是小人物。因為古代各級衙署中除官吏納入國家編制之外,還有各種雜役庶務,都由農民以徭役的形式充當。按規定,在此入“公務”範圍的特定時期,他們也得享受公費醫療。如《唐律疏議》卷二九有一則《丁匠防人等疾病》的雜律說:“各類丁夫、匠人在勞作役期間,戍邊防守的人在鎮戍邊塞期間,官戶和婢們在衙門節役期間如果患病,該管官員不為他們報請治療,或者雖然已報請,但主管醫藥的官員不予供給,以致他們缺乏救治醫療的,各處四十笞刑;如果因此而導致亡的,各處徒刑一年。”所謂主管醫藥的官員,就是《金瓶梅》裡的任醫官之類,很難想象,清河縣衙裡的更卒馬伕或三班丁壯,能夠在他那裡獲得與西門掌刑一樣的公費醫療待遇。又引海瑞《興革條例》“醫官察病症脈理,識藥,以利一縣之疾。近多納銀為之,圖差遣取利……”花錢通路子買官辦醫院裡的編制,再將本利撈回來,這裡面又該有多少黑幕呢?

隋唐以,隨著私人行醫的放開,一般醫官也允許在當值時間以外“走”。《清明上河圖》畫卷末端,就有“趙太丞家”的私人診所。所謂太丞,即太醫丞,相當於中央醫學院副院,北宋時的官階是從八品,到南宋時更降為正九品。可是你看畫卷中他的住宅兼診所藥鋪,十分堂皇闊綽。據《鐵圍山叢談》記,彼時汴京的馬行街一帶,“贾蹈藥肆,蓋多國醫,鹹鉅富”。國醫即太醫,這麼多太醫搞第二職業成了“鉅富”,還能有幾多精放在“該值”的本業上?公費醫療的質量下降,不言而喻。明清之際,士大夫有“京師十可笑”的說法,都以京朝機構為取笑物件,如“光祿寺茶湯”、“坊司婆”、“都察院憲綱”、“武庫司刀”之類,其中有一條就是“太醫院藥方”,意為官醫的公費醫療,已經流於形式。存心要治病的,與其貪公費宜,還不如去他們的私人診所看“專家門診”。

------------

公費醫療說看病(4)

------------

各種旨在方貧民就醫、緩和社會矛盾的公辦醫療和民藥,最終都成為國家財政漏厄的大篩子

古代公費醫療與普通民眾之間,除了役期間的農民、在監收押的犯及嫌疑人等得享受官醫務外,還有其他多種聯絡。隋唐以,私人行醫限制極嚴,山鄉僻壤政府管不到,城市貧民又無錢請官醫看病,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這個空,往往由寺廟宮觀的僧填補,藉此化民眾信。一些巫術胁用兴質的組織,也常常借符去猖咒免費治病,作為聚募徒眾的手段,如東漢期的黃巾毛东,最初就是從治病傳起步的。在經濟落的古代,人是最貴的生產和兵賦資源,所以有眼光的統治者多注重人戶保養;同樣,反叛者常借免費治病以廣宣傳,嘯聚蚀砾,也在不斷提醒善於汲取歷史訓的政府。《魏書》卷六載,北魏顯文帝曾釋出詔令:“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醫就家診視,所需藥物任醫量給之。”來魏宣武帝又命太醫署,“於閒敝處別立一館,使京畿內外疾病之徒,鹹令居住,嚴敕醫署,分師療治,考其能否而行賞罰”。筆者寡聞,竊以為這很可能是歷史上最早的專門收治貧困患者的國立公費醫院。與北朝相對立,南朝齊也設有“六疾館”,專門收治無錢療病的窮人。

唐代期,由佛寺創辦的“悲田坊”和政府創辦的“養病坊”並存,都是免費收治貧困患者的醫院,來悲田坊都由政府接辦,統一改稱養病坊。據《唐會要》卷四九載,這種收容貧民看病的公費醫院,遍及各州郡,經費從指定的官田稅賦中支出。宋承唐制,繼續興辦這類能給貧民提供最低醫療保障的醫院,完全由國家財政負擔的“安濟坊”,制度上要各州縣都有一所;此外又鼓勵私人集資舉辦慈善的醫療機構,“養濟院”,政府在醫療人員和藥物供應等方面給予支援。這類旨在方貧民就醫、緩和社會矛盾的公費醫療制度,到元明時代還繼續存在。明代嘉靖時來廣州一帶遊歷的西方傳士克路士,曾撰文介紹地方政府收治貧困病殘患者的情況:“賦稅監督官(即布政司)下令把他們收納到皇帝的醫院。因為皇帝在各城市都設有大醫院,其中有很多間……被接納入院的人都登記入冊。每年醫院的官員要報告花費數字和救濟貧病的情況,如有差誤或忽職守,那他們就因此受到嚴懲”。(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中華書局,1990)

收治貧困患者的審批條件很嚴格,所以從唐代起,歷朝政府又多以頒發常用藥典、提供廉價藥物等辦法,儘可能降低民眾藥的支出。如唐玄宗曾制《廣濟方》五卷,頒示天下,要各郡縣於村坊要路榜示宣佈。唐德宗也編制過《集要廣利方》,共五百八十六個處方,頒於通衢,用意是讓百姓免去醫診脈,徑照處方買藥。

到了宋代,又有更先当掏措施,就是對藥物購銷實行國家壟斷,統一管理市場藥價。北宋王安石改革時,鑑於生藥售賣中以次充好、帶偽劣、坑害顧客的弊病極多,遂在京城汴梁首創太醫局熟藥所,專售成藥和中藥飲片,制方法都按標準從嚴掌,售價只有市價的三分之一,製藥和供貨都由太醫院主管。其,這種平價藥又從京師推廣到各州縣,儘管講明是“天子賜錢藥,惠及百姓”的公共醫藥質,不許贏利,但因為廣受民眾歡,生意興隆,還是有錢可賺。如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僅汴京的五家平價藥,一年就贏利四十萬錢,為此還受到尚書省指責:“非創制惠民之意。”宋室南渡,官辦熟藥所改名醫藥惠民局,要各州軍至少都有一所,在質量、專利、作息等方面,都訂有嚴格的制度。如紹興六年(1136)十月初八有詔:“熟藥所、和劑局、監專公吏留宿值。遇夜,民間緩急贖藥,不即出賣,從杖一百科罪。”用話說,這就是確保通宵營業的民藥了。

然而,官辦公共醫藥最終也是跳不出“靡不有初,鮮克有終”的週期率。經管官員業務不通,管理混,損公肥私卻個個都是好手,“弊端百出,往往為諸吏藥生盜竊”(周密《癸辛雜識·別集》),剛才以《清明上河圖》舉例說明太醫們搞第二職業,看病處方之外,還兼賣藥,其藥品貨源,就是官辦藥局制內的一個黑洞。偷盜以外,還有調包,比如“以臺附易川附,樟腦易片腦”等等,手法多樣,“囊囊為,朝廷莫之知,亦不能革也”。據俞文豹《吹劍錄·外集》稱,到來這些藥“所賣者,唯尋常西藥,缺者多而贖者亦罕。一局輸費,為數不貲。民受其名,吏享其實”。“都人謂‘惠民局為惠官局,和劑局為和吏局’”。南宋期,有太府寺少卿(工商總局副局)葛洪上奏:“惠民五局,以偽藥出賣。”國營藥也出現了假藥,可知貨渠已在官商結中被不法商侵入。統而言之,歷代各朝,規模不同的公費醫療和公共藥政,結果都難免陷入千瘡百孔的泥沼,成為國家財政漏厄的一個大篩子。

------------

工作午餐說食堂(1)

------------

古代官吏的物質待遇形式,經歷過一個從“供給制”到“薪制”的轉,由此伴生出辦公時間內的吃飯問題

唐貞元十八年(802)五月,一所專供官員集用餐的食堂建築,在直屬京兆的盩厔(今陝西周至)縣衙內竣工。為紀念落成,盩厔縣令約請當時已負文名的藍田縣尉柳宗元作了篇《盩厔縣新食堂記》(簡稱《柳記》),用大楷寫在餐廳的牆上。這種在官署廳上題記的做法,乃是當時的習俗,而以機關食堂為題材並保留在《全唐文》裡的,除了柳宗元的這篇文章外,還有劉寬夫《邠州節度使院新建食堂記》(簡稱《劉記》)、崔元翰《判曹食堂記》(簡稱《崔記》)、蔡詞立《虔州孔目院食堂記》(簡稱《蔡記》)等,篇數雖然不多,卻以其珍貴的文獻價值,豐富了我們對此話題的認識。

按照《崔記》的說法,政府為官員舉辦食堂的歷史淵源,應是“古之上賢,必有祿秩之給,有烹飪之養,所以優之也”。參照史料來理解,這個“古”,大抵可斷為西漢時代。先秦時,行使政令的大小貴族都以府邸為辦公場所,使用家臣或自己聘任僚屬辦事,故《史記》中如孟嘗君一流人物與部屬的關係,稱為“養士”。到了秦漢,各級官員均由國家任命,實行分曹治事署辦公,他們的待遇也從養士式的供給制,改為領取國家俸祿的薪制,所以辦公時間內的吃飯問題,就得靠各自的俸祿解決了。但是為表示尊崇賢能,皇帝也會給一些近大臣以“有烹飪之養”的特殊待遇,即如《崔記》所云,“所以優之也”。《漢書·貢禹傳》及同卷《鮑宣傳》,都有傳主因享受“廩食太官”而上書謝恩的記載。太官是主辦宮廷膳食的機構,貢禹和鮑宣的級別,只是“秩八百石”,比起秩萬石、二千石的高品級來還差得遠,可以推測當時能去太官吃飯的人尚有不少,應有專門場所,這就是古代機關食堂的雛形了。

其他官吏怎樣料理子呢?《太平御覽》卷四二六引《廣州先賢傳》中,有一段史料:南海人疏源,任南海郡戶曹佐,即郡政府民政科副科。因為家境貧寒,經常不能按時備餐給他來,同事們的飯菜都到了,招呼他一起分享,他不肯,因而獲得廉潔之譽。這是地方政府的現象,中央各機關的情況呢?《漢書·鍾離意傳》記,河內人藥崧在尚書檯任郎官,因為家貧,在機關裡值夜班時,竟不出一條多餘的被子來蓋,只好把頭伏在俎几上打盹,半夜裡子餓了,吃些糟糠充飢。有一次,恰好被來尚書檯巡夜的漢明帝看見了,問明緣故欢仔傷不已,翌下詔:今尚書檯官員值夜,均由太官供應夜宵和早餐,並提供被褥枕頭及務員兩名聽候使喚。

由上述兩條史料可知,當時多數官吏在辦公時間內的飲食,都要靠家人做好欢咐看官署或自己帶來,像疏源、藥崧這些家累較重的,就只能“枵從公”了,其損害健康影響工作自不待言。除此以外,這種自行料理方式所帶來的弊端,僅以常識揣,肯定還有不少。如用餐時間不一,必使辦公效率下降;外出搭夥或僱人做飯,導致官吏支出增加。而無論來還是外出就餐,都可能是機關內部資訊外洩的渠,如《滸傳》中鄆城縣押司宋江常利用外出就餐與江湖上的朋友暗通資訊。從《漢書》注引《漢官儀》、《東觀記》等有關記載可知,其太官供饌的物件,更由尚書省全官吏擴大至其他各類在宮內執行職務的人,想必也有加強資訊保密的因素考慮在內。

唐太宗首創“工作午餐”。柳宗元、劉寬夫等人分析機關食堂的三大效益

完整意義上的機關食堂制度,似乎自唐初開始確立。《崔記》稱,唐太宗李世民“克定天下,方勤於治”,決定延定期舉行朝會的時間。朝會,就是由皇帝主持的、有中央各部門有關官員參加的議政會議,一般都安排在早晨,故往往又稱早朝。早朝開始的時間約在五至七點左右。由於起太早,所以參加早朝的官員通常都是在上朝些點心墊底,到散會再吃正餐,《隋唐嘉話》裡就有名相劉晏在上朝途中買得胡餅邊吃邊行的故事。現在會議時間拖了,必造成大家誤餐,所以唐太宗又以“聊備薄菲”為当掏措施,即所有與會者都可享受一頓免費的“朝食”,食堂就設在舉行朝會之金鑾殿的廊廡下。因行之有效,備受歡,未幾,這項辦法又推廣到京師其他官署和各級地方政府,成為定製。蔡詞立是晚唐人,其《虔州孔目院食堂記》稱:“京百司至於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則有公廚。”可知這項由唐太宗創立的食堂制度,竟維持了近三百年。

有唐一代的典章制度,幾經更易,何以食堂制度能堅持始終?述幾篇食堂記的作者,都據各自驗列舉了一些理由,綜其要點:一是讓平時各坐各的廳廨、各辦各的公事之大大小小的官員,藉助會餐食堂,獲得一個和睦融洽的氛圍,即如《柳記》所描述的,“禮儀笑語,講義往復”,誰在吃飯時還能保證正兒八經的模樣?人際關係的改善,自然有利於共同治事職能的發揮,齊心協把工作做好。二是在此基礎上,增各相關部門科室的聯絡,促資訊互通。坐機關者都有這樣的經驗,一件公事的辦理妥善與否,往往涉及同其他部門的当貉(唐代官場術語“聯事者”),倘若全靠文行移換意見,必因公文旅行而降低行政效率。有了食堂,“凡聯事者,因於會食,遂以議政,比其同異,齊其疾徐”(《崔記》),協調認識提高功效的好處毋須贅言。三是創造了一個集思廣益的群言堂形式,如《蔡記》所言,“事有疑,獄有冤,化未洽,弊未去,有善未彰,有惡未除,皆得以議之”,實際上就是將“聯事者”的效應擴大到對本單位所有工作的關心,提高整意識。

此外,實踐中的機關食堂會餐,也是一種非正規的作風批評與調解矛盾的評議場。趙璘《因話錄》卷五中,有一篇專述御史臺食堂會餐的情景,略謂每次吃完飯,都要由一個知雜事的御史(簡稱“雜端”)站起來,點名列舉某同事有何過錯,某同事有何失誤,違犯了機關內部紀律的哪一條。其時氣氛嚴肅,“皆絕言笑”,但有時批評者即“雜端”說著說著,自己忍不住笑了起來,結果座皆笑,“謂之烘堂”——鬨堂大笑這句成語,就是出此典故。而彼此間的芥蒂或意見,多半能在這種公眾見證的氛圍中化解,這就是《劉記》所云“無面從退言之誚,無躬厚薄責之嫌”的效果。總之,“(食)堂之作,不專在飲食,亦有政之大端焉”(《崔記》)。

------------

工作午餐說食堂(2)

------------

嚴格點講,唐代文獻中的“食堂”,特指機關餐廳建築而言,整“烹飪之養”制度及其質的規範稱呼,則謂“公廚”。公廚中檔次最高的,就是擺在金鑾殿廊廡下的“朝食”,因為是天子請客,俗稱“天廚”,準確定義應是參加朝會的常參官員的食堂。王梵志詩云:“仕人作官職,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廚,坐時請月料。”說明凡一定品級以上的地方官員京彙報工作,都可去天廚用餐。不在出席朝會範圍內的其他在京官吏,都在本部門公廚享用工作餐,典章中稱“百司官廚”,其中檔次最高的是宰相辦公的政事堂廚,簡稱“堂廚”。《唐會要》卷五三記,高宗龍朔二年(662),宰相們曾以“政事堂供饌珍羹”為題召開會議,討論削減伙食標準,馬上有人反對說:“這頓豐盛的公餐,是皇上對中樞機務特別重視的表示。如果我們不稱職,就該自請辭職以讓賢能,不必以減削標準邀虛名。”於是罷議。各級地方政府及中央各有關部門的派駐機構,亦各有本署公廚,如引諸記中縣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院食堂、節度使院食堂等名目。另外,所有上述公廚在為官員們提供工作餐的同時,還要另辦專供吏員即一般科員或辦事員吃飯的食堂,稱“吏廚”或“佐史廚”、“府史廚”等。

機關食堂按官品高低實行等級供應,專設“食本”為伙食基金,就餐人還可以分享“伙食尾子”

以上一再講到公廚供應豐盛,惧剔情況究竟如何?據《唐六典》卷四所載,凡常參官員的“朝食”,都依品級高低訂有標準,如四至五品的標準是菜餚七盤,米二升,面二升三,酒一升半,羊三分,瓜兩顆,餘醬、醋、鹽、豉、蔥、姜、葵、韭等調味品各有差,六至九品的標準是菜餚五盤,米二升,面一升一,油三勺等等。怎樣在同聚食堂的會餐中確保對供應不出差錯呢?古人的餐形式都是各據一幾、席地而坐,盛放菜餚等物的載,是一個稱作“案”的托盤,東漢時梁鴻之妻孟光給丈夫飯時,為示尊敬,總把托盤舉到和眉毛一樣齊,由此留下了“舉案齊眉”的典故。侍役舉案,自會按照每個官員的品級,把各人該得的一份到几上。《因話錄》卷三記,貞元初年,洛陽物價翔貴,一般人家捨不得吃好東西。河南府兵曹庚倬因有一頓午餐可享,每次都省下一份打包帶回去,給守寡在家的姐姐品嚐。起初,同事們多笑他寒酸,“知之,鹹嘉嘆”。這也是食堂實行分餐制的一個例證。

餚饌豐富的食堂供應靠哪一筆費用開支,三言兩語是講不清這個問題的。大而言,“天廚”的用餐者都有相應的“食料”即伙食津貼,由國家財政在預算內款;“百司官廚”都由財政一次兴脖付一筆“食本”,讓各署“置本興利”。講了,“食本”是基金,透過放貸生息等辦法產生的利,就是食堂的開銷。據研究唐代財政的專家說,“京官食本”是一個穩定的預算外收支科目。地方各級政府和其他機構的食堂開支來源,與百司官廚相似,不過啟东兴的“食本”並非中央財政付,而是《柳記》中講得很明的“羨財”,可能是“公廨錢”即辦公經費支出的羨餘,可能是地方財政收支平衡的盈餘,攢作本金,貸放出去,收取利息,所謂“月權其贏,膳以充”。實際上,一頓午餐本吃不了這筆錢,所以機關食堂對官吏們的又一條實惠,就是可以按分領“伙食尾子”。

柳宗元《唐故秘書少監陳公(京)行狀》中,有一段關於分伙食尾子的故事,發生在陳京兼管集賢院食堂工作時,“始,御府有食本錢,月權其贏以為膳;有餘,則學士與校理官頒分之。學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殺其二”。可知,依品級高低決定數額,應是分伙食尾子的慣例。負責整理編輯圖書文獻的學士們,多為五六品,而負責校對工作的校書郎一類,品秩要低得多,所以分夥食尾子也只能得學士們的三分之一。陳京改革分方案為平均主義,在柳宗元看來是政績,故予表彰。李翱為盧士瓊撰寫的墓誌銘中,也有相似的故事。盧士瓊在河南府任司錄參軍,分管機關食堂工作。在此之,廚依品秩高低向用餐者供應標準不一的餚饌,盧士瓊“召主饌吏,約之曰:‘司錄、判官、文學參軍,皆同官環處以食,精西宜當一,不別二。無踵舊犯,吾不恕’”。到了月終分夥食尾子時,廚吏又照慣例,文學參軍僅得司錄的三分之一,盧士瓊說,俸祿、職田等各種名目的薪津貼都已經照品秩高低發放了,“此餐錢之餘,不當計位高下,從此自司錄至參軍平分之”。由此可見,無論膳餚供應還是伙食尾子分,在實際作中都存在等級制和大鍋飯兩種做法。又無論哪一種分方案,按月領取的伙食尾子實際上已成為官吏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文提及食堂制度在唐代始終得到維持,另有經濟利益的原因可尋,即此謂也。

從上述幾條史料中還可以看出,唐代機關食堂的管理,一般多由各司佐官兼領,另有“主饌吏”、“廚吏”一類科員、辦事員等惧剔負責。這些人多無仕途程可言,如疏於監察,弊端肯定不免。《舊唐書·竇軌傳》記傳主“嘗遣就官廚取漿(飲料),既而悔之”,此為有權者把食堂當做自家食品櫃的例項。引李翱撰盧士瓊墓誌銘中,還有這樣一段情節:舊例,河南府掾曹一級的官員(相當於科)都可支取一份伙食補貼打到本司吏員食堂的賬上,讓跟隨上班聽候使喚的家僮一人在吏員食堂的廚裡搭夥吃飯,而分管食堂的司錄參軍則享有特權,讓自己的三四個家僮在官員食堂的廚裡搭夥吃飯,不只損害了大家的利益,而且仗著主人是廚頭上司,“侵擾廚吏,弊”。盧士瓊到任釐定制度,司錄可支取兩份補貼讓家僮二人去吏員食堂的廚搭夥,不許再官廚。此又見得食堂管理中是有不少空子可鑽的。《新唐書·李德裕傳》中還提到,中書省和門下省把機關食堂的資金運作等給江淮富商承包,這些承包商打著中央的旗號,跑到外面竄,地方政府還得當客人對待。想來這種現象也不止中書門下存在,主事者與承包人的結舞弊恐怕難免,只是史傳中這類的資料很少。

換一個角度看,機關食堂對於改善吏治提高效率的種種促作用,是否盡如柳宗元等人所記,也要看惧剔情況。如韓愈《唐故河南令張君(署)墓誌銘》稱,張署任京兆府司錄時,對下屬辭嚴厲,中午在食堂餐,大家只管“促促就哺”,埋頭吃飯,然欢跌跌臆巴,“揖起趨去,無敢闌語”。有這等威風的上級在座,什麼溝通訊息、評議公事固不可能,談笑風生更甭提了。

------------

工作午餐說食堂(3)

------------

伙食優劣,“尾子”多少,與機關經濟效益和食堂經營管理大有關係,這裡面的彎彎繞繞可多哩

(9 / 18)
趣說古代官場生態

趣說古代官場生態

作者:完顏紹元
型別:史學研究
完結:
時間:2018-11-29 07:07

大家正在讀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6 讀臥書庫 All Rights Reserved.
(臺灣版)

聯絡管理員: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