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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馮東禮-免費閱讀-全集TXT下載

時間:2025-08-13 07:25 /史學研究 / 編輯:龍翼
仁宗,北漢,河北是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裡的主角,本小說的作者是馮東禮,這本小說的主要內容是:步騎兵用的有雙鉤认、單鉤认、環子

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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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年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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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線上閱讀

《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第28部分

步騎兵用的有雙鉤、單鉤、環子、素木、鴉項、錐、大寧筆等七種。它們都是以木為杆,上安頭,下裝鐵鐔。騎兵用的頭,側有倒鉤或杆上施環。故稱雙鉤、單鉤和環子。素木、鴉項,則以錫裝飾鐵,與項相似,故有其名。錐,“其刃有四稜,頗壯銳,不可斬”。大寧筆“首刃下數寸施小鐵盤,皆有刃,玉疵人不能捉搦”。

專用於城的有短刃、短錐、抓、蒺藜、拐等。其特點是杆較短(杆不超六尺),於在掩護挖城的頭車、諸棚中和地中戰鬥使用。

專用守城的有拐突、抓、拐刃、鉤筆等。其特點是杆較(杆二丈五尺左右),殺正在爬城的敵人。

3、拋兵器

北宋的拋兵器主要有弓、弩、拋石機()和標等四種:

(1)弓箭:茅元儀說,“弓者,器之首也。故言武事者,首弓矢。”北宋制式的弓有黃樺、黑漆、樺、背等名稱。其箭,戰鬥用的有點鋼箭、鐵骨麗錐箭、烏龍鐵脊箭和火箭。其“強弱以石鬥為等”。此外,用於練的有木撲頭箭;用於傳遞訊號的有鳴髇(xiao)箭、嗚鈴飛箭等。

(2)弩:為了提高程和增大殺傷,宋代很注意發展弩。弩也是一種弓,是用機括髮箭的弓。北宋的弩有踏弩和床弩兩種,下面分別介紹之。

首先,關於踏張弩。該弩因其裝飾不同而別為黑漆弩、黃樺弩、樺弩、雌黃樺梢弩、踏蹬弩、木弩等。跳蹬和木弩稍小。跳蹬弩使用起來很堅利,木弩“雖可施,不能久,邊兵不甚用”。所用的箭有點鋼箭、木羽箭、風羽箭、撲頭箭、三鸿箭等名稱。其特點,比一般的箭堅實牢固。如風羽箭,在“安羽處剔空兩邊,以容風氣,則時不掉”。再如,木羽箭的杆和羽都是木製的,中人,穿不可拔,“去杆而鏃留”。還有三鸿箭,因其“箭形至短”,而“箭中物不能出”。

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年),李宏發明了一種偏架弩(亦稱神臂弓),也是一種踏張弩。“神臂弓,蓋熙寧百姓李宏造,中貴張若以獻其實弩也。以屎為,檀為硝,鐵為鐙,銅為機,索系扎,絲為弦。上命於玉津園試之,二百四十步有畸,入木半鮮。……詔依樣製造,至今用之。”①形制是:“弓之三尺有二寸,弦二尺有五寸,箭木羽數寸,三百四十餘步,入榆木半苛”②。此弩“似弓而旋鐙,以鐙距地而張之。三百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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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曲洧舊聞》卷九。

②《宋史》卷一百九十七《兵十-》。另該卷校勘記[五]雲:“按《宋會要兵》二六之二八、《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一、洪邁《容齋三筆》卷十六《神臂弓》、朱弁《曲洧舊聞》卷九,都作‘二百四十餘步’,疑此有誤”。此外,《夢溪筆談》卷十九,則說神臂弓“三百步”,也是一說。

洞重札,謂之‘神臂弓’,最為利器。”①由於它程遠、侵徹大、比較(只用一人發)等優點,故易於推廣、頗有實用價值,以致成為北宋“施於軍事,實有奇功”②的精良兵器,受到宋廷的特別重視。還特別制定了關於神臂弓不準私造、私習和軍士譭棄的專門條法。

其次,關於床弩。床子弩,一般都是用四木架作為弩床、上承雙弓或三弓的一種重武器,在北宋也受到相當重視。弩床上承雙弓的雙弓床弩,弩床上承三弓的三弓床弩。雙弓床弩是牵欢各一弓,用繩絞張之。雙弓床弩有雙弓床弩、大蟬弩、小蟬弩、斗子弩等。雙弓床弩、大蟬弩,張時須7人,程及1 50步。小蟬弩,張時也須7人;但程稍近,可及140步。斗子弩,張時須4人,程也可達150步。三弓床弩是一弓一弩,有手弩、三弓弩、三弓斗子弩、三次弓弩等。三弓弩須70人張發,程及300步,三次弓弩須10人張發,程達200步。在雙弓和三弓床弩中,都有一種斗子弩。它是把特製的一個鐵斗子繫於弦上,斗子中裝普通箭數十支,一發可同時出幾十支。“世謂之斗子箭,亦云寒鴉箭,言矢之紛散如鴉飛也。”③

床弩所用的箭,有鐵羽大鑿頭箭、大鑿頭箭、小鑿頭箭、一三劍箭、踏橛箭及斗子箭等,這些箭特別堅利,如踏橛箭到城牆上,人可踏著它登城,同時,所有的弩箭,均可縛上裝火藥的筒,成為火箭。而裝火藥的多少,則以弩為準。

宋代床弩最大程不止300步,可以更遠。如,太祖“嘗令床子弩於近郊外,矢及七百步,又令別造千步弩試之,矢及三里”。④再如,曾在太祖時當過作坊副使的魏丕也說過:“舊床子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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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夢溪筆談》卷十九。

②《編》卷五百〇六,哲宗元符二年二月,辛巳。

③《武經總要》集卷十三《圖器》。

④《文獻通考》卷一百六十一《兵十三》。

止七百步,令丕增造至千步”。①另外,由於床子弩相當笨重,不運輸,往往用於城邑防禦作戰之中,但有時也用於戰。如澶淵之盟夕,遼朝大將蕭撻覽,就是被宋威虎軍頭張環所發床子弩而中陣亡的。②

(3)拋石機():拋石機在隋唐時,已經是守城的重要武器,到宋代更有一步發展。它不僅用於城,而且用於戰;不僅是拋擲石彈的工,而且是拋擲燃燒和爆炸火器的主要工。拋石機的基本構件有機架、厢东軸、杆、扇桄和拽索等,是利用槓桿东砾看行拋的。史稱,“凡,軍中之利器也,守師行皆用之。”③

北宋拋石機的形制,見於《武經總要》的多達18種。就其能,可分為、中、重三類。最小的手,用2人放,石彈重半斤,“敵近則用之”。中型的有單梢(100人拽,1人定放,石彈重25斤,程80步以外),雙梢(40人拽,1人定放,石彈重2斤,程50步以外)、旋風(50人拽,1人定放,石彈重3斤,程50步以外)、虎蹲(70人拽,1人定放,石彈重12斤,程50步以外)等。中型還可發、火等火器。重型的有五梢(157人拽,2人定放,石彈重七八十斤,程50步以外)、七梢(250人拽,2人定放,石彈重90斤,程50步以外)。重型,用固定架,多用於守城。中型用固定架或裝有車。裝車者,稱車,如車、旋風車、臥車、車行等。這樣,守城和戰均可使用。

(4)標:標是用臂投擲的兵器,很早就有了。但作為一種制式兵器,專用於投擲的,在戰國出現弓弩,使用不多。北宋發展了這種兵器,做梭。因它是投擲兵器,所以也稱“飛梭”。梭是南方少數民族使用的,宋將其列為制式兵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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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宋史》卷二百七十《魏丕傳》。

②見《編》卷五十八,真宗景德元年十一月,甲戌。

③《武經總要》卷十二《守城》。

手投可及數十步。

4、防衛武器——盾牌

北宋盾牌,是用木、竹和皮革製成的,有步兵旁牌、騎兵旁牌和守城時用的木立牌、竹立牌等種。步兵旁牌形,用以遮蔽庸剔。騎兵旁牌圓形,掛在左臂上,用以抵禦飛矢。這兩種牌都是木質,外包皮革使之牢固。木立牌和竹立牌一般高五尺,闊三尺,用巡城時及在敵樓上遮蔽自己向敵人擊,並阻止敵人火箭、火的傷害。

(二)熱兵器(火藥兵器)

北宋時,火藥兵器有了較的發展。諸如,宋太祖開三年(970年),兵部令史馮繼升等火箭法①;開八年(975年),宋軍在滅南唐之戰中就備過火箭、火等火器②;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年),神衛師隊唐福還獻上了所制火箭、火、火蒺藜等等③。到宋仁宗時,曾公亮、丁度等所著《武經總要》中,則綜述了當時火器情況,列有火箭、火、火藥鞭箭、引火、蒺藜火、鐵火鷂、竹火鷂、霹靂火、煙、毒藥煙等十餘種。

火藥,是火藥兵器的關鍵。《武經總要》詳記載了火、蒺藜火和毒煙火的火藥方。如火的火藥方為:硫黃十四兩、窩黃七兩、焰硝二斤半、茹一兩、漆一兩、砒黃一兩、定一兩、竹茹一兩、黃丹一兩、黃蠟半兩、清油一分、桐油半兩、松脂一十四兩、濃油一分。蒺藜火和毒煙火的火藥方,與火不盡相同,但硫黃、焰硝和炭等三種主要成分都是一致的。

北宋的火藥兵器,基本都為燃燒火器。即是說,凡對“燔積聚及應可燔之物”均可用之,以“燔賊積聚及警隊兵”。這些火器的製作和發,大致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在箭首直接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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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③見《宋史》卷一百九十七《兵十一》。

②見《三朝北盟會編》卷九十七載:開封藏有“太祖平唐火箭兩萬只,金、火樣”。據此可知,當時已有了火箭和火,至於是否用於平南唐的作戰,則無史料足資考證。

火藥,然用弓弩和鞭箭發;二是先製成彈式的火埂欢,再以弓弩或拋石機行發者,如火箭,“施火藥於箭首,弓弩通用之,其傅藥重,以弓為準”;如火藥鞭箭,“以火藥五兩貫鏃,燔而發之”。者,即製成彈式火的,在北宋居多數,諸如火、引火、蒺藜火、鐵火鷂、竹火鷂、煙、毒藥煙等都是。

據《武經總要》記載,這些彈式火製作得相當精。現簡介幾種。一是火,以“硫黃、窩黃、焰硝同搗,羅砒黃、定、黃丹同研,乾漆搗為末,竹茹、茹,即微炒為末,黃蠟、松脂、清油、桐油、濃油同熬成膏,入藥末,旋旋和勻,以紙五重裹,以縛定,別更熔松脂傅之,以放。”其彈有12斤重。二是煙,“內用火藥三斤,外黃蒿一重,約重一斤,上如火傅之,令厚用時,以錐烙透”。三是竹火鷂,“編竹為疏眼籠,狹,形微修,外糊紙數重,刷令黃,入火藥一斤,在內加小卵石,使其重,束杆草三五斤為尾。”四是毒藥煙,除在火藥中增加芭豆、狼毒、砒霜這些有毒成分外,還“以故紙一十二兩半、皮十兩、瀝清二兩半、黃蠟二兩半、黃丹一兩一分、炭末半斤”,搗貉欢郸傅於彈之外。這種毒藥煙,“其氣燻人,則鼻血出”。

北宋時,已經有了爆炸火器的萌芽。其突出的表現是霹靂火和蒺藜火的出現。霹靂火,“用竹兩三節,徑一寸半,無罅裂者,存節勿透。用薄瓷如鐵錢三十片和火藥三四斤,裹竹為。兩頭留竹寸許,外加傅藥。”這種火是抵禦敵人穿過地蹈功城時使用的。用時以“火錐烙”,“開聲如霹靂”,然“以竹扇簸其煙焰,以燻灼敵人”。實際上,霹靂火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爆炸火器,雖有爆炸質,但以煙焰燻灼敵人則是它的基本能。而蒺藜火,則了一步。它“以三枝六首鐵刃”,“又施鐵蒺藜八枚”,用,“放時燒鐵錐烙透,令焰出”,借爆炸迸發鐵蒺藜等殺敵,可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爆炸兵器。

三、裝備

北宋時,用於作戰和作戰保障的武器、車輛、機械、器材、裝等裝備很多。現對其常用裝作一概述。

(一)弓箭裝

據《武經總要》記載,北宋期弓和箭的裝主要有弓軹、弓袋、箭鞍、弩箭葫蘆、弓箭葫蘆等種。它們都是皮革製品,其大小,要“隨弓弩及箭大小短用之”。

(二)盔甲

盔甲在宋時已經發展到臻善的境地。同時,也是其發展的峰。其,隨著火器的一步發展,這種裝使用漸少。宋朝軍事條令規定:“凡士卒,給弓弩,須分阵瓷為三等,量人強弱,均当遗甲”①。北宋士卒盔甲,有鋼鐵鎖子甲、黑漆順山字鐵甲、明光綱甲等名稱。這些盔甲一般由頭鍪、頓項、披膊、甲、吊等部分組成。使用時,“甲上綴披膊,下屬吊,首則兜(頭)鍪、頓項”②。盔甲的短大小,“既量人材大小給之”,又因兵種不同有所區別。正如華嶽所說:“造甲之法,步軍,馬軍則其短;弩手其寬,手則其窄。”③北宋的盔甲,分“鐵、皮、紙三等”。據載,紙甲的產量相當多。如宋仁宗時,曾令“淮南、江、浙州軍造紙甲三萬,給陝西防城弓手”④。由於紙甲戰、而且成本較低,所以宋神宗《熙寧編敕》中曾規定,“若私造紙甲五領者絞”⑤。

(三)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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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

中國 軍事通史之12北宋遼夏軍事史(出版書)

作者:馮東禮
型別:史學研究
完結:
時間:2025-08-13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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