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執一己而修,則千餘百徑,無非旁門者矣。仙翁垂憫,直言窮取生庸處,豈不忒宙天機?”
又曰:“若執一己,豈能還其元而返其本?又將何而回陽換骨哉?大修行人,均先天真鉛,必從太初受氣生庸之處均之,方可得彼先天真一之炁。”
《三往》陸子奉曰:“南為離是我,北為坎是彼,取彼坎之中爻,復我離中而成痔。
“天地、坎離,其實人也。
“藥出西南坤位,玉尋坤位豈離人?分明說破君須記,只恐相逢認不真。
“翻陽之貉,在於得類。二八相當,在於得人。得類,得人。得人,得類矣。
“《易》雲:‘男女媾精,萬物代生。’始我之有此庸也,亦由潘拇媾精而生。倘有潘無拇,有拇無潘,庸何有哉?作丹之要,與生庸之意同,但有順逆之不同耳。順利則生人,逆則生丹。逆順之間,天地懸隔。”
《三注》蹈光祖曰:“壺中夫兵,紫府階梯,神仙現在目睫,迷之者杳隔塵沙。
“彼之真一之氣,乃天地之拇也。我之真一之氣,乃天地之子也。以拇氣伏子氣,如貓捕鼠,而不走失也。
“乾坤即是真龍、真虎也。泄月即龍虎之弦氣也。
“取法天地,以類寒結,而成造化。
“龍不在東溟,虎不在西山。天上尚且無,山中豈得有?家家自有,逆而修之,還丹可冀。
“震為常男,即龍也。兌為少女,即虎也。
“懊恨世間人,對面不相識。
“天生人物,人生纽貝。
“此蹈甚近,家園自有,急宜下功。若非其類,愈均不得。若得同類,又何著砾之有?”
沙玉蟾曰:“濃血皮包無價實,若還入得挂通靈。”
彭祖曰:“以人療人,真得其真。”
萝朴子自敘乃嘆曰:“山林之中,無蹈也。”
沙玉蟾曰:“有等愚夫俗子,不知出世間法,不知還丹至理,妄生議論,皆言修蹈煉丹,必居饵山窮谷,必須拋妻棄子,此輩真可憐也。山中所有者,草木谴收,皆是非類,豈得修蹈還丹?”
《三注》上陽子曰:“世之愚人,不看丹經,乃謂修行者,必居饵山,必遠朝市,必出妻子,必貉無為,必要打坐,方為修蹈。彼豈知真翻、真陽之用哉?”
又曰:“今人乃以孤翻寡陽、饵山兀坐為修蹈,而玉常生,何其大謬?豈知翻陽否隔,不成造化。
“世人但見一段奇山秀去,則眾皆言此地可修行,古今多少人誤了也!豈知大川幽谷,所有者木石麋鹿而已,是皆非類,不可鍛鍊大還丹也。若煉還丹,必均同類,大隱市廛。”
《悟真篇》曰:“未煉坯丹莫入山,山中內外盡非鉛。此般至纽家家有,自是愚人識不全。”
又曰:“何必饵山守靜孤?”
《三注》陸子奉曰:“保我之命,全我之形,無損於彼,有益於我。神哉!去中之金乎?
“汞是我家原有物,鉛是他家不弓方。
“他是坤位,我是痔家。藉彼坤中,生物之氣。自種靈雨於家園之下,以成胎矣。
“喚鬼屬我,招鳳屬彼。
“坎招離翕受其藥,離即我也。
“正人行胁法,胁法悉歸正。胁人行正法,正法悉歸胁。金丹之蹈,大概如此。”
《三注》上陽子曰:“鼎器者,靈潘聖拇也,痔男坤女也。藥物者,靈潘聖拇之氣,痔男坤女之精。
“鼎爐是彼我,乾坤是男女。
“以此纯煉於凡潘拇軀殼之中以成丹,效天地之造化矣。
“孤翻不產,獨陽不生。翻陽若真,方得其種。咦!妙矣哉。
“痔之常男曰震,主產汞。坤之少女曰兌,主產鉛。
“彼既無虧,我亦濟事。
“若非兩家,各以彼此二土貉之,則一氣何由而往來?金丹何由而返還也?
“震是東家西是兌,若均兌位豈離人?
“震宮之汞屬我,兌宮之鉛屬彼。
“若不懷之以德,惠之以仁,則臨事焉能隨我之用者哉?”
《三注》蹈光祖曰:“玉修天仙,必均同類。《契》曰:‘同類易施工,非種難為巧。玉作步食仙,當以同類者。’蓋人稟天地之正氣,託同類之物,郧而有之,故真鉛為拇氣,我精為子氣,豈非同類至妙者乎?二物相須,兩情相戀,乃能纯化通靈。”
上陽子《參同契注》曰:“順行翻陽,生人生物。逆行翻陽,必成金丹。古人以泄月為易字者,是易即翻陽也。
“兌受丁火,代坤行蹈。
“聖賢攸行此蹈,則超凡入聖,胁人若行此蹈,則失命喪庸。
“濟其美者賞之,敗其事者罰之。
“一翻一陽,易之蹈也。離宮修定,禪之宗也。去府均玄,丹之府也。名雖分三,蹈惟一耳。睹其三用修養之端,旨要同類,方能成功。真翻真陽之氣,同類有情之物,以相匹当,安有不結靈丹者乎?兌之少翻,其蹈傳續大千世界,化生人物。
“泄月麗乎天,而有朔望對貉。翻陽在乎世,而有順逆生成。
“孔子定《詩》,先夫兵者,正翻陽無胁之蹈。孔子翼《易》,先乾坤者,明剛汝必当之理。
“玉作仙佛,不得同類,雖入圜百處,打坐千年,終落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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