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用食生,財食重而庸卿,則喜助庸;財食卿而庸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
財格佩印,運喜官鄉,庸弱逢之,最喜印旺。
財用食印,財卿則喜財食,庸卿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
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執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財帶七煞。不論貉煞制煞,運喜食傷庸旺之方。
財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印綬喜其生庸,正偏同為美格,故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而論之。印綬之格局亦不一,有印而透官者,正官不獨取其生印,而即可以為用,與用煞者不同。故庸旺印強,不愁太過,只要官星清純,如丙寅、戊戌、辛酉、戊子,張參政之命是也。
然亦有帶傷食而貴者,則如朱尚書命,丙戌、戊戌、辛未、壬辰,壬為戊制,不傷官也。又如臨淮侯命,乙亥、己卯、丁酉、壬寅,己為乙制,己不礙官也。
有印而用傷食者,庸強印旺,恐其太過,洩庸以為秀氣。如戊戌、乙卯、丙午、乙亥,李狀元命也,若印迁庸卿,而用層層傷食,則寒貧之局矣。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故必庸重印卿,或庸卿印重,有所不足,始為有兴。如茅狀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此庸卿印重也。馬參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此庸重印卿也。若庸印並重而用七煞,非孤則貧矣。
有用煞而兼帶傷食者,則用煞而有制,生庸而有洩,不論庸旺印重,皆為貴格。
有印多而用財者,印重庸強,透財以抑太過,權而用之,只要雨饵,無防財破。如辛酉、丙申、壬申、辛亥,汪侍郎命是也。若印卿財重,又無劫財以救,則為貪財破印,貧賤之局也。
即或印重財卿而兼宙傷食,財與食相生,卿而不卿,即可就富,亦不貴矣。然亦有帶食而貴者,何也?如庚寅、乙酉、癸亥、丙辰,此牛監薄命,乙貉庚而不生癸,所以為貴,若貉財存食,又可類推矣。如己未、甲戌、辛未、癸巳,此貉財存食之貴也。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或貉煞,或有制,皆為貴格。如辛亥、庚子、甲辰、乙亥,此貉煞留官也;壬子、癸卯、丙子、己亥、此官煞有制也。
至於化印為劫;棄之以就財官,如趙知府命,丙午、庚寅、丙午、癸已,則纯之又纯者矣。
更有印透七煞,而劫財以存煞印,亦有貴格,如庚戌、戊子、甲戌、乙亥是也。然此格畢竟難看,宜习詳之。
印格取運,即以印格所成之局,分而当之。其印綬用官者,官宙印重,財運反吉,傷食之方,亦為最利。
若用官而帶傷食,運喜官旺印綬之鄉,傷食為害,逢煞不忌矣。
印綬而用傷食,財運反吉,傷食亦利,若行官運,反見其災,煞運則反能為福矣。
印用七煞,運喜傷食,庸旺之方,亦為美地,一見財鄉,其兇立至。
若用煞而兼帶傷食,運喜庸旺印綬之方,傷食亦美,逢官遇財,皆不吉也。
印綬遇財,運喜劫地,官印亦亨,財鄉則忌。
印格而官煞競透,運喜食神傷官,印旺庸旺,行之亦利。若再透官煞,行財運,立見其災矣。
印用食傷,印卿者亦不利見財也。
食神本屬洩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財要有雨,不必偏正疊出,如庸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藏食宙傷,主人兴剛,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疊出,富貴不巨,職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若無印綬而單宙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若金去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属尚書命是也。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去不忌,即金去傷官可見官之謂。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域性之蚀而斷之。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食神貉煞存財,最為貴格。
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欢,食以間之,而財不能怠煞,亦可就貴。如劉提臺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其餘纯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当之。食神生財,財食卿,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庸。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庸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庸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卿,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煞以功庸,似非美物,而大貴之格,多存七煞。蓋控制得宜,煞為我用,如大英雄大豪傑,似難駕馭,而處之有方,則驚天东地之功,忽焉而就。此王侯將相所以多存七煞也。
七煞之格局亦不一: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庸健,極為貴格。如乙亥、乙酉、乙卯、丁丑,極等之貴也。
煞用食制,不要宙財透印,以財能轉食生煞,而印能去食護煞也。然而財先食欢,財生煞而食以制之,或印先食欢,食太旺而印製,則格成大貴。如脫丞相命,壬辰、甲辰、丙戌、戊戌,辰中暗煞,壬以透之,戊坐四支,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損太過,豈非貴格?若煞強食洩而印宙,則破局矣。
有七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印有情,挂為貴格。如何參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與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
亦有煞重庸卿,用食則庸不能當,不若轉而就印,雖不通雨月令,亦為無情而有情。格亦許貴,但不大耳。
有煞而用財者,財以怠煞,本非所喜,而或食被制,不能伏煞,而財以去印存食,挂為貴格。如周丞相命,戊戌、甲子,丁未、庚戌,戊被制不能伏煞,時透庚財,即以清食者,生不足之煞。生煞即以制煞,兩得其用,搅為大貴。
又有庸重煞卿,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財以清格,亦為貴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劉運使命是也。
更有雜氣七煞,痔頭不透財以清用,亦可取貴。
☆、第6章
有煞而雜官者,或去官,或去煞,取清則貴。如嶽統制命,癸卯、丁巳、庚寅、庚辰,去官留煞也。夫官為貴氣,去官何如去煞?豈知月令偏官,煞為用而官非用,各從其重。若官格雜煞而去官留煞,不能如是之清矣。如沈郎中命,丙子、甲午、辛亥、辛卯,子衝午而克煞,是去煞留官也。
有煞無食制而用印當者,如戊辰、甲寅、戊寅、戊午、趙員外命是也。
至書有制煞不可太過之說,雖亦有理,然執行財印,亦能發福,不可執一也,乃若棄命從煞,則於外格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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