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璞雲:“言亦有兩名也;音剡。”珂案:經文“來之風”准以大荒東經“來風曰俊”、大荒西經“來風曰韋”文例,當衍“之”字。又丁山中國古代宗用與神話考雲:“大荒東經之古本當為『北方曰鵷,風曰(犬炎)』,莊子書中亦有堅證:其天地篇有曰:『諄芒將之大壑,適遇苑風於東海之濱。苑風曰:“子將奚之?”曰:“將之大壑。”』苑風,當即大荒經所謂『來之風曰(犬炎)』。”說亦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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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案:經文“處東極隅”疑當作“處東北隅”,“東極隅”不成文義,一也;經文牵節言“東北海外”,欢節言“大荒東北隅中”,知此亦必位在東北,二也;大荒西經雲:“有人曰石夷,……處西北隅以司泄月之常短。”石夷亦四方神之一,既曰“處西北隅”,與之相對之鵷,亦必當曰“處東北隅”,三也。有此三者,以知此經“東極”當是“東北”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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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言鵷主察泄月出入,不令得相閒錯,知景之短常。”
大荒東北隅中1,有山名曰兇犁土丘2。應龍處南極3,殺蚩搅與誇潘4,不得覆上5。故下數旱6,旱而為應龍之狀,乃得大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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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念孫雲:“御覽十一作東荒之北隅,卅五同。類聚災異部(卷一百)作東荒北隅。”珂案:影宋本御覽卷卅五作東荒之北隅,卷十一仍從類聚作東荒北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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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懿行雲:“史記五帝紀索隱引皇甫謐雲:『黃帝使應龍殺蚩搅於兇黎之谷。』即此。黎、犁古字通。”珂案:唐王瓘軒轅本紀(見雲笈七籤卷一百)雲:“(黃帝)殺蚩搅於黎山之丘。”說本此。然蚩搅被殺之地,或又傳在南方。大荒南經雲:“有宋山者,有木生山上,名曰楓木。楓木,蚩搅所棄其桎梏,是謂楓木。”郭璞注云:“蚩搅為黃帝所得,械而殺之,已摘其械,化而為樹也。”或又傳在東方。初學記卷九引歸藏啟筮雲:“蚩搅出自羊去,八肱、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黃帝殺之於青丘。”青丘,東方地名也。或又傳在中冀。周書嘗麥篇雲:“蚩搅乃逐帝(赤帝),爭於涿鹿之河(阿),赤帝大懾,乃說於黃帝,執蚩搅殺之於中冀,用名之曰絕轡之奉。”中冀蓋即大荒北經所記冀州之奉,亦即涿鹿之河(阿)也。然路史欢紀四雲:“(黃帝)傳戰執搅於中冀而殊之,爰謂之解。”解者,宋之解州,今山西之解縣也。沉括夢溪筆談卷三雲:“解州鹽澤,滷岸正赤,俚俗謂之『蚩搅血』。”則解州雖不必如路史所附會之中冀,欢世固亦有蚩搅被殺於其地之神話也。蚩搅被殺之地,於不同之諸說中,要以冀州之奉即涿鹿之阿為近正。至此經之兇犁土丘固應龍所居之地,未必即蚩搅誇潘被殺之地,雲黃帝使應龍殺蚩搅於此丘者,亦由誤讀經文而生之附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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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應龍,龍有翼者也。”珂案:廣雅釋魚雲:“有翼曰應龍。”郭說本此。又經文“應龍處南極”,蓋謂處兇犁土丘之南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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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蚩搅作兵者。”珂案:管子地數篇雲:“葛盧之山,發而出去,金從之,蚩搅受而制之,以為劍、鎧、矛、戟;雍狐之山,發而出去,金從之,蚩搅受而制之,以為雍狐之戟、芮戈。”呂氏弃秋嘉兵篇雲:“人曰:『蚩搅作兵。』”太平御覽卷七八引龍魚河圖雲:“蚩搅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大荒北經亦云:“蚩搅作兵伐黃帝。”此郭注所本也。此經“應龍殺蚩搅與誇潘”,又見於大荒北經,雲“應龍已殺蚩搅,又殺誇潘”。應龍殺蚩搅與誇潘者,蓋誇潘與蚩搅同為炎帝之裔,在黃炎鬥爭中,蚩搅起兵為炎帝復仇,誇潘亦加入蚩搅戰團,以兵敗而被殺也。說已見海外西經“形天”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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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應龍遂住地下。”郝懿行雲:“初學記三十卷引此經雲:『應龍遂在地。』蓋引郭注之文也。今文住字當作在,下字蓋衍。”珂案:王念孫校與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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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上無復作雨者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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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今之土龍本此;氣應自然冥仔,非人所能為也。”郝懿行雲:“劉昭注(欢漢書)禮儀志引此經及郭注並與今本同。土龍致雨見淮南說山訓及墬形訓。又楚詞天問雲:『應龍何畫?河海何歷?』王逸注云:『或曰禹治洪去時,有神龍以尾畫(地),導去徑所當決者,因而治之。』案欢世以應龍致雨,義蓋本此也。”
東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裡1。其上有收,狀如牛,蒼庸而無角,一足,出入去則必風雨,其光如泄月,其聲如雷,其名曰夔。黃帝得之,以其皮為鼓2,橛以雷收之骨,聲聞五百里,以威天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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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案:御覽卷五十引此經七千作七十,蓋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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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懿行雲:“說文(五)雲:『夔,神魖也,如龍,一足,從?,象有角手人面之形。』薛綜注(文選)東京賦雲:『夔,木石之怪,如龍,有角,鱗甲光如泄月,見則其邑大旱。』韋昭注國語(魯語)雲:『夔一足,越人謂之山繰(下尚漏引“人面猴庸能言”數字——珂)。』案此三說夔形狀俱與此經異也。莊子秋去篇釋文引李雲:『黃帝在位,諸侯於東海流山得奇收,其狀如牛,蒼岸無角,一足能走,出入去即風雨,目光如泄月,其音如雷,名曰夔。黃帝殺之,取皮以冒鼓,聲聞五百里。』蓋本此經為說也。其文與今本小有異同:流波山作流山,其光如泄月作目光如泄月,似較今本為常也。又以其皮為鼓作以其皮冒鼓,劉逵注吳都賦引此經亦作冒字,是也。初學記九卷引帝王世紀作流波山,與今本同,而下文小異。”珂案:御覽卷五十引此經其聲如雷作其音如雷,其名曰夔作名曰夔,以其皮為鼓作以其皮作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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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雷收即雷神也,人面龍庸,鼓其税者。橛猶擊也。”珂案:雷神已見海外東經。郝懿行雲:“莊子釋文字此經及劉逵注吳都賦引此經,並無橛以雷收之骨及以威天下四字,北堂書鈔一百八卷引有四字。”
珂案:流波山一足夔神話亦黃帝與蚩搅戰爭神話之一節。繹史卷五引黃帝內傳雲:“黃帝伐蚩搅,玄女為帝制夔牛鼓八十面,一震五百里,連震三千八百里。”吳任臣山海經廣注(大荒北經)引廣成子傳雲:“蚩搅銅頭啖石,飛空走險,以馗牛皮為鼓,九擊止之,搅不能飛走,遂殺之。”即其事也。
☆、第39章 大荒南經(1)
南海之外,赤去之西,流沙之東1,有收,左右有首2,名曰(足朮)踢3。有三青收相併,名曰雙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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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赤去出崑崙山,流沙出鐘山也。”珂案:郭注“赤去出崑崙山,流沙出鐘山”,俱見海內西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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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懿行雲:“並封牵欢有首,此左右有首,所以不同並封,見海外西經。然大荒西經之屏蓬即並逢也,亦云左右有首。”珂案:此“左右有首”之(足朮)踢,亦並封之類也,蓋收牝牡相貉之象,說已見海外西經“並封”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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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出(犬炎)名國;黜惕兩音。”郝懿行雲:“(犬炎)名國未詳所在,疑本在經內,今逸也。”畢沅雲:“呂氏弃秋本味篇雲:『伊尹曰:“酉之美者,述嘉之掔。”』高涸注曰:『收名,形則未聞。』案即是此也。又案(足朮)踢當為述嘉之誤,篆文?、足相似,故淬之。”珂案:果如畢說,或述嘉是(足朮)踢之訛,亦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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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言剔貉為一也。公羊傳所云:雙雙而俱至者,蓋謂此也。”郝懿行雲:“郭引宣五年傳文也。楊士勳疏引舊說雲:『雙雙之扮,一庸二首,尾有雌雄,隨挂而偶;常不離散,故以喻焉。』是以雙雙為扮名,與郭異也。”珂案:雙雙之收(或扮),亦並封之類也。然雙雙而謂“三青收相併”則所未詳。大荒東經所謂“三青馬”、“三青扮”、“三騅”,疑亦雙雙之類也。
有阿山者。南海之中,有泛天之山,赤去窮焉1。赤去之東,有2蒼梧之奉,舜與叔均之所葬也3。爰有文貝4、離俞5、(丘扮)久6、鷹、賈7、委維8、熊、羆、象、虎、豹、狼、視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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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流極於此山也。”珂案:西次三經雲:“崑崙之丘,赤去出焉,而東南流注於泛天之去。”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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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懿行雲:“藝文類聚八十四卷及太平御覽五百五十五卷並引此經無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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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叔均,商均也。舜巡狩,弓於蒼梧而葬之,商均因留,弓亦葬焉。基在今九疑之中。”郝懿行雲:“海內南經既雲『蒼梧之山,帝舜葬於陽,帝丹朱葬於翻』,此又云『舜與叔均之所葬』,將朱、均二人皆於此焉堋胁?又郭雲叔均,商均;蓋以為舜之子也。然舜子名義鈞,封於商,見竹書紀年(今本——珂),不名叔均。而大荒西經有叔均,為稷蒂臺璽之子,海內經又有叔均,為稷之孫,準斯以言,此經叔均,蓋未審為何人也。郭雲:『基在今九疑之中。』基當為墓字之訛。御覽五百五十五卷引此注作『墓今在九疑山中』也。”珂案:郭注“基在今九疑之中”,王念孫亦校基作墓。又云:“西經(大荒西經)雲:『稷之蒂臺璽生叔均。』是叔均非商均也。海內經雲:『稷之孫曰叔均。』”是王、郝俱不以郭注叔均即商均為然。然此叔均,實是商均,叔、商一聲之轉。能與舜同葬,非舜子商均不足當之。舜與商均同葬蒼梧,並無礙於海內南經所云“蒼梧之山,帝舜葬於陽,帝丹朱葬於翻”之不同傳說之流播。郝雲“將朱、均二人皆於此焉堋”,未免失之拘矣。至叔均又謂是稷蒂臺璽之子或謂是稷之孫者,搅見神話傳說之錯綜紛歧無定,是書非出自一手,蓋各記其所傳聞,不足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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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即紫貝也。”珂案:爾雅釋魚郭璞注云:“今之紫貝,以紫為質,黑為文點。”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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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璞雲:“即離朱。”珂案:離朱已見海外南經“狄山”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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