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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審(出書版)最新章節列表_袁世凱,應夔丞,宋案全本免費閱讀

時間:2017-08-04 23:03 /職場小說 / 編輯:烈兒
主角叫洪述祖,應夔丞,袁世凱的小說是《宋案重審(出書版)》,它的作者是尚小明所編寫的特工、未來、歷史軍事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142]《致武昌黎副總統各省都督民政常電》(4月28泄

宋案重審(出書版)

推薦指數:10分

作品年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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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審(出書版)》線上閱讀

《宋案重審(出書版)》第39部分

[142]《致武昌黎副總統各省都督民政電》(4月28),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143]《趙總理之談話》,《新紀元報》1913年4月30,第3頁。

[144]血兒:《駁趙秉鈞之通電·鐵證如山尚可掩飾耶》(一續),《民立報》1913年5月3,第2頁。

[145]《第二十九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信二紙》(1913年2月4),《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24頁。

[146]血兒:《駁趙秉鈞之通電·鐵證如山尚可掩飾耶》(一續),《民立報》1913年5月3,第2頁。

[147]血兒:《駁趙秉鈞之通電·鐵證如山尚可掩飾耶》(二續),《民立報》1913年5月4,第2頁。

[148]《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信三紙》(1913年2月22),《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27頁。

[149]《洪述祖致應夔丞信》(1913年2月22),見《宋案證據之披》,《民立報臨時增刊》1913年4月27,第2頁。

[150]參閱本書第240—243頁相關論述。

[151]張國淦:《北洋述聞》,第47頁。

[152]《第十九件 應夔丞信兩紙又一紙》(1913年1月21),《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16頁。

[153]闍:《嫌疑之界說》,《時事新報》1913年4月5,第1張第1版。

[154]《馮國璋通電各省文》,《振南報》1913年5月28,第1頁。

[155]《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信三紙》(1913年2月22),《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27—28頁。

[156]《宋案旁徵(五)·趙總理私邸之一席話》,《神州報》1913年4月18,第4頁。

[157]《洪述祖之供詞》,《申報》1917年8月1,第10頁。

[158]《京師高等審判廳刑事判決》(七年控字第二二四號,1918年12月2),王建中:《洪憲慘史》,第85頁。

[159]《京師高等審判廳刑事判決》(七年控字第二二四號,1918年12月2),王建中:《洪憲慘史》,第85頁。

[160]《第四十一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原稿一紙》(1913年3月14下午7點2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四等第7863號電報),《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2—33頁。

[161]《第四十四件 洪述祖寄應夔丞電底一紙》(1913年3月19下午12點35分上海電報局收到北京發寄第四等3937號電報),《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4頁。

[162]《宋先生案之一線光明·宋案之發現》(北京本報4月1特記),《民立報》1913年4月5,第7頁。

[163]《第七件 江蘇都督委任狀一紙訓令一件》(1912年10月16),《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11頁。

[164]本館駐京特派員涸鮒:《國務院人物考》,《民立報》1913年7月7,第7頁。按與趙秉鈞相熟的朱啟鈐在給章士釗的信中曾提到,趙有二孌童,“客來也不避開”,並說“趙好男風,人所共知”。見章士釗《書趙智庵》,中央文史研究館編《崇文集二編·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文選》,中華書局,2004,第38頁。

[165]《宋先生案之一線光明·洪僕之供》(北京本報4月1特記),《民立報》1913年4月5,第8頁。

[166]超然百姓姚之鶴:《宋案證據平議》,《大自由報》1913年5月25,第10版。

[167]《第四十一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原稿一紙》(1913年3月14下午7點2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四等第7863號電報),《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2—33頁。

[168]《第四十五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1913年3月21上午2點1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三等第11628號電報),《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4頁。

[169]《第四十六件 應夔丞寄洪述祖電底一紙》(1913年3月21上午9點20分由上海電報局發寄四等第11641號電報),《農林總仁被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第34頁。

[170]《趙總理之談話》,《新紀元報》1913年4月30,第3頁。

[171]《趙秉鈞為宋案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新聞報》1913年5月7,第1張第3頁。

[172]《臨時大總統令底稿》(1913年5月□),稿本,北京大學歷史學系藏,第174函。

[173]血兒:《綜論大暗殺案》,《民立報》1913年4月27,第2頁。

[174]血兒:《駁趙秉鈞之通電·鐵證如山尚可掩飾耶》(五續),《民立報》1913年5月7,第2頁。

[175]陶隱:《北洋軍閥統治時期史話》上冊,第163—164頁。

[176]據葉恭綽對章士釗言,“趙、宋間之關係,系由程克作牽線人”。(章士釗:《書趙智庵》,中央文史研究館編《崇文集二編·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文選》,第43頁)程克字仲漁,同盟會會員,曾與宋仁等辦《民報》,又曾任《河南》雜誌社社由程家檉介紹,投入肅王門下。趙秉鈞任巡警部侍郎時充其偵探。民元趙秉鈞內務部,程克任參事,居中用事。(溫楚珩:《程克事略》,《河南文史資料》第7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河南省委員會編印,1989,第117—118頁)有人將程克與王治馨、洪述祖、丁惟忠稱為趙秉鈞幕中“四大金剛”。見劉星楠《民國初年見聞簡記》,《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16輯,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第35頁。

[177]《趙秉鈞為宋案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新聞報》1913年5月7,第1張第3頁;《趙總理之談話》,《新紀元報》1913年4月30,第3頁。

[178]徐血兒:《宋先生仁傳略》,徐血兒等編《宋仁血案》,第7頁。

[179]《國民哀悼宋仁大會之情形》,《順天時報》1913年3月31,第2頁。

[180]《北京電報》,《民立報》1913年3月31,第3頁。

[181]張國淦:《北洋述聞》,第46—47頁。

[182]退生:《國民必亡中國之鐵證》,《國報》1913年5月6,第1頁。

[183]靜:《人物月旦·趙秉鈞》,《大自由報》1913年5月7,第3頁。

[184]本報駐京記者遠生:《政海之一勺》(續),《時報》1913年3月3,第3頁。

[185]《趙總理趕辦卸之預備》,《大公報》1913年3月7,第4頁。

[186]《趙總理的代忙》,《正宗國報》1913年3月10,第3頁。

[187]《趙總理之清理代忙》,《時事新報》1913年3月14,第2張第1頁。

[188]《人淡如之徐世昌》,《神州報》1912年5月18,第3頁。

[189]《北京電》(1912年6月23發),《神州報》1912年6月24,第2頁。

[190]《正式政府內閣組織問題》,《中國報》1913年2月18,第2頁。

[191]《徐世昌來京之警告》,《中國報》1913年2月12,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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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重審(出書版)

宋案重審(出書版)

作者:尚小明
型別:職場小說
完結:
時間:2017-08-0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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